解读刘欢:奇迹不如幸运 别把自己看得太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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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3月10日10:38 来源:千龙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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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欢,中国主流歌坛一面旗帜。在与其前后成名的诸多歌手皆几经浮沉之时,他以大气的风格和扎实的业绩,始终屹立于歌坛一线。在鲜有唱片问世和各类花边新闻的情况下,完全凭借音乐上的深厚造诣和难以拷贝的激越歌声,奠定自己在当代歌坛难以撼动的王者地位。这一现象被海内外文化学者认定为“奇迹”。
“欢歌2004”第一次记者见面会新闻通稿
请出金兆钧谈刘欢,缘起是自己采访刘欢走了麦城。
3月,“欢歌2004”———刘欢个人音乐会是盛事。一个流行歌手,而且是仅仅一地、只此一场的演唱会,却读报甚至读到“将有纪念邮票特为其推出”的消息。盛到什么程度可想而知。
想采访刘欢多年,这一次终于等来了一个由头。
2月17日下午在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与刘欢的那一次面对面,对他感觉颇好。是“欢歌2004”的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场合隆重,场面却有些混乱。台上,刘欢携总导演甲丁、音乐总监三宝等一干中国流行乐界“大侠”级的人物坐成一排,阵容豪华,言辞恳切。台下,一些显然是跑“油”了的青少娱记却闲散游走、连声音都不屑丝毫压低地聊天,理直气壮地无礼,习惯性地轻慢。再看刘欢,烟斗在手,笑意从容,台下喧嚣尽收眼底、了然于心,眼神不急不愠亦不惊,很镇得住场的样子。那一份沉着自适,是学都学不来的。
但会后我对他的访谈却很失败。老想等乱哄哄的人们走了才开谈,结果错过了我的时间。我那些问题也不怎么样,虽然刘欢很客气,说“你看的点很高”,但显然它们不合时宜,要谈它们总共那点儿采访时间用来暖场都不够。“我就这么个性格”、“日子就是这么过”,刘欢性格中平素让人激赏的大事化小、不事夸张的一份淡然,到这会儿成了要命的东西。
铩羽而归,然心有不甘。对于刘欢,有太多的“不知其所以然”。心目中,有点儿把他当个奇迹看的。且不提当年一出道就站上峰巅,就说这些年,他淡出江湖,不复有昔日同一晚上换几个频道,举凡大手笔电视连续剧都有他在首尾嘹亮放歌的热烈光景,他的身影只在一些晚会中惊鸿一瞥。20年间不改歌路、不换形象、鲜有花边、不传绯闻,总共只推出过两张个人专辑,之间可以一隔就是六年。在今天大家真正得是打破头用血在拼的流行乐坛,他就可以几年不出声,但依然是“老大”。他是怎么做到的?
这个时候,有机会读到一份乐评人金兆钧1991年采访刘欢的资料,一万多字,刘欢的自诉和他们关于音乐的问答。读得自己很羞愧,因为从那里面看得出来其实刘欢很健谈。再读2004年金兆钧为刘欢个人音乐会而写的一篇文章,里面提到这次12年前的谈话:“采访过不少歌手,确实,大多都可谓经历坎坷,有着一本不足为外人道的辛酸史。刘欢不同,当年整理我采访他的录音我就奇怪地意识到:这是个阳光青年,除了‘义演迟到’事件,他几乎可以说是一帆风顺地成长着乃至成功着。而正是这种‘一帆风顺’,可能才是解读他至今艺术上成功的钥匙。”一下觉得,这个看法倒是挺有创意的。
2月25日中午,在春秀路一家喧闹的湖北菜馆采访金兆钧。记得上一次见面,为他那本十年方写就的《光天化日下的流行--亲历中国流行音乐》采访他,时间还是2002年。他风格依旧,为你点一桌子菜,然后自己只喝啤酒。真正的清谈,语速快,思绪汪洋恣肆。两个小时下来,我几乎都开始庆幸我之前没能采访好刘欢本人。那感觉像极了前几天的远足--你可能是不小心、不得已走错了路,但是,却看到了更好的风景。
一个成功歌者的标准之一,就是能够把平庸的作品提升到为人接受的程度。因为他的声音和蕴含其中的情感本身已经足以构成美。
记者:您1991年就开始着手系统采访中国流行乐坛第一代音乐人,那时候刘欢……
金兆钧:他已经名满天下了。首先是因为1988年,同时放《便衣警察》和《雪城》。一、三、五北京台《便衣警察》,二、四、六中央台《雪城》。整整听了一个多月,天天听的都是……
记者:他的声音。
金兆钧:《少年壮志不言愁》和《心中的太阳》、《离不开你》。所以可能他那才叫典型的一举成名。当时没有今天那么多电视频道,一有个电视剧,全国都在看。那时候基本还没有什么唱片上的东西。
但更早是1985年底,北京搞了一次高校英语唱歌比赛,刘欢作为老师去参赛,拿了第一。我后来知道雷蕾就是看了这个比赛,说“我一定要找这个人录音”。绕了半天弯找到他,那才录的《便衣警察》。然后很快他认识了李黎夫,李黎夫正好在写《雪城》,也就是照他来写的。
记者:那他一开始出来就是因为特别不一样的声音?
金兆钧:对,应当是这样。歌手总归最基础的还是声音。这个没有办法,就是天生的,就是说你的声音是不是有魅力,能够感人。首先是音色,他非常特殊,就像崔健音色一样。因为中国有个性的这种音色很少。而且他的音域整整比一般的男声高了5度,就是说对一般男声来讲唱得费劲的东西,对他来说正好是自然的。这点上他跟崔健是差不多的,这两个人要说唱个降B,很轻松就上去了。当我们听觉上感觉到一个人比我们唱得要高的时候,就会产生审美上一种“他比我们棒”的那种感觉。所以,这也是构成声音魅力的一部分,是一种技术高度。另外他的音色是我们平常说“带有金属声”,沙一点,不是特别亮的那种,其实又是我们普通人的声音。
所以,一个流行歌手应该具备的声音要素他都有,就像我们听一些,特别是黑人,他天生出来这个声音就是这样,你觉得他跟我们唱歌是一样的,但是他的能力,无论音域也好,显然具体的色彩又完全跟你不同,个性很强。所以刘欢一出来,那么多人立刻就会喜欢他。
记者:夸刘欢的声音,您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说法是:“他唱烂歌都有人听。”
金兆钧:这一个是声音,另一个也是他对于作品超常的阐释能力,这也是与生俱来的。他是比较能耐能把烂歌唱得很好的人。我亲耳听到的,我去找他录的音嘛,就是一个很一般的歌,他能唱得作曲的人目瞪口呆:“这是我写的吗?”
记者:什么歌啊?
金兆钧:某市的市歌。那歌不能说多难听,但至少是一般。但让他唱完了,那个作曲的居然在这儿瞪着眼:“这是我的歌吗?”他就想不到刘欢能给唱得如此辉煌。
刘欢很幸运,一出道唱的歌现在证明都是经典。他赶上了中国流行音乐第一批作家全力释放的一个年代,一步就跃到了一个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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