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曾如此快意江湖
MUSIC.SOHU.COM  2004年05月09日03:03    来源:新京报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随着电影公司数量的增加和影片产量的提高,中国电影业的商业竞争在上世纪20年代后半期开始显露头角。自1925年以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明星”、“大中华百合”、“天一”三家电影公司在市场上呈三足鼎立之势,其中又以资格最老的“明星”公司为老大。但是,在“天一”公司掀起古装片风潮之后,“明星”的地位日益受到挑战。于是从1927年开始,“明星”公司组织了一场被称为“六合围剿”的惨烈商战。
  以现在的观念看,经营奇才周剑云对“明星”的贡献并不在张石川、郑正秋之下。
  出生于宁波的邵醉翁以浙江人特有的商业敏感缔造了中国电影的一个商业奇迹。

  电影笔记中国电影的第一场商战

  电影真不愧是大工业的产物,成长会如此迅速。1895年卢米艾尔兄弟在咖啡馆里放映《火车进站》等短片,人们在雀跃“影像怪物”扑面而来时,老卢米艾尔就已经开始在看客中收取费用,电影的商业争斗也就此拉开了帷幕。

  早期的中国影坛虽说影片公司林立,但能真正站稳脚跟的为数不多,其中还不乏惨淡经营勉强维持者,至20年代中期,真正称霸影坛的只有“明星”公司一家。1926年,“明星”设立了华北、华中、华南三个经理处,分区经营影戏院租片放映的业务,无论是在制作队伍还是经营方面,“明星”都是首屈一指的。

  这一局面的变化始自“天一”公司的崛起。“天一”成立之后,很快以其出品快而多著称,又渐渐在南洋打开了市场。“天一”率先大肆拍摄古装片,拥有了很多“观众缘儿”,而“古装片热”则带动了各小公司一窝蜂地粗制滥造古装片,且美其名曰“薄利多销”,这使得“明星”公司失去了不少地盘。

  俗话说“时世造英雄”,这部即将上映的“劲爆”大片“六合围剿”的导演就是“明星”公司的周剑云,这个人值得大书一笔。“明星”15年的历史曾经几番风雨,几度曲折,它得以闯过一个个险关,与周剑云运筹周旋、长袖善舞的才能是分不开的。1923年,面临经济困难的“明星”公司倾力拍摄《孤儿救祖记》,新婚不久的周剑云献出了新娘首饰作为资金。1927年,“明星”出现了年度大幅亏蚀,亦有被挤跨危险时,周剑云联合郑正秋在电影专刊上撰文痛斥制作低劣的古装片,并且提出“以毒攻毒”,摄制高质量的古装片抵制小公司的投机行为,这才有了《火烧红莲寺》的诞生。

  “明星”扭亏为盈后,周剑云更希图借助“明星”与“大中华百合”、“民新”等其他几个公司组成的发行机构“六合影片营业公司”挤垮“天一”和其他小公司,建立自家公司的垄断地位。掌握“六合”实权的周剑云制定了一条规定:任何发行商如与“六合”签了合同,就绝对不准购买“天一”出品的影片。此举一出,“天一”果然损失了在上海的部分市场,然而“天一”的首脑邵醉翁兄弟却转而发展起南洋的发行网。

  周剑云一计不成,又施一计,想出了“双胞”计策,即打探到“天一”正在拍摄的影片,马上动手拍摄同名影片,赶在“天一”之前面世。但是此行为不够光明磊落,反使“天一”得到观众同情。“围剿”了一年之后,“六合”的做法遭到了电影圈内外许多人的非议,内部也开始爆发矛盾,其他公司感到自己受到“明星”的利用。更兼之正值武侠神怪片泛滥,众多小公司以低成本影片进入市场,“六合”遂逐渐失势。

  “六合围剿”看似惊心动魄,竞争双方在舆论上却保持“低调”。由于中国电影业正饱受美国电影垄断之苦,“明星”并不愿以“以强凌弱”的新垄断面目出现;而“天一”确因粗制滥造不少古装片而受舆论指责,对于“六合”的“围剿”做法也只得暗吞苦果。不过“失之东隅,收之桑榆”,醉翁老先生回忆往事的时候或许还要感谢当时年轻气盛的周剑云,正是他的逼迫,才使得“天一”远赴南洋发现了一片“新大陆”,从而建立起“邵氏影业”这个东方电影帝国。

  剑云,醉翁,这两个颇似侠客的名字,成就了中国电影史上一场惊心动魄的商业演出。张悦

  关键词

  六合影片营业公司

  1926年夏,由明星、上海、神州、大中华百合、民新5家电影公司发起创办的影片发行联营机构,后又有其他公司相继加入。其创办初衷是为了抵御外片的侵蚀、控制国外市场、沟通海外贸易。周剑云一直担任该机构的总代表。因众多小公司的竞争,1929年6月“六合”解体。天一影片公司

  1925年6月由邵醉翁和他的3个弟弟在上海创办,1937年迁至香港,主要市场在南洋。和中国其他民营电影公司相比,它存在时间最长,拍摄影片最多,建造电影院最多,是当时中国惟一跨国跨地域的电影机构。

  影史探疑

  “六合”vs“天一”:谁比谁英雄

  “六合”与“天一”之争可说是中国电影史上第一场大规模“商战”,那么今天我们应当如何评价这场“战争”呢?记者采访了北京大学艺术学系研究中国电影史的专家李道新老师。新京报:“六合”与“天一”之争中主动方显然是“明星”公司,被动方“天一”方面的反应却在史料中很难看到,而“天一”决心去南洋发展,当时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呢?李道新:在诸多中国电影史的书籍中的确是把“明星”看做是这场商业竞争的主体和主动方的,因为“明星”公司拥有自己的电影刊物,周剑云、郑正秋等人也经常在各种刊物上发表言论和看法,照现在的话说是拥有了“话语霸权”,因为有据可查,所以通常依照当时的这些言论进行评判。而因为后人较少看到“天一”的言论,就感觉到它是处于被动一方,在政治形态上也确实如此,虽然从经济角度看感觉很景气,但是“天一”的观众群还是较低层次的,也就限制了其长远的发展。但是邵醉翁等人具有职业商人的精明和远见,表面看来是受“明星”逼迫去南洋寻找出路,其实是考虑到了战争有从东北逐渐往南扩散之势,因而把公司的业务往南洋发展,为“天一”找到了“避难所”。而战火蔓延到上海的时候,“明星”等电影公司则遭到了重创,一蹶不振。新京报:您是如何评价这场电影史上商业竞争的呢?李道新:我是比较客观的来看这次竞争的,因为成分比较复杂。但是,我认为这场竞争对于出生不久的中国电影来说是件好事,在这样一个平台上,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电影进行平等的商业竞争,最后优胜劣汰。如果中国电影一开始就是“五四”精英话语,或者一开始就低俗不堪、粗制滥造,这都不会走入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辉煌,也不会有良性的发展,在良性发展的前提下,在竞争中出现的任何情况都是可以理解的。有批评认为中国早期电影不进步、不革命,其实我认为正是电影成长时期有大量像“天一”这样的电影公司的努力,以及所谓“俗”电影的尝试,才会有不久后《马路天使》、《一江春水向东流》等经典影片的产生。新京报:在“六合”与“天一”之争中,运用了如舆论造势、垄断政策、“双胞案”等竞争手段,且大多是公开而直接的,对照现在我们电影市场上的竞争,您认为有什么启示吗?李道新:“六合”与“天一”之争还是比较商业化的竞争,虽然有研究表明也有黑社会的渗入,但对照现在来看还是比较透明的,也更与国际接轨。“明星”公司的周剑云其实是电影企业家的表率,他的思路非常清晰,在我看来他不仅是一个商人,更具有使命感和远大的抱负,可以说是电影企业家,但是中国电影史对他的价值并不充分,这个人可以给现在的电影公司很多的启示。实习生张悦

  存档最大敌手:美国电影

  当时中国电影面临的不仅仅是国内同业之间的竞争,更严峻的是来自美国电影的威胁。尤其是中国电影业最活跃之地上海,美国的影片没有限制地在所有中、上等影戏院上映,而且档期与在美国的同步。当年的一篇文章《国片复兴声浪中的几个基础问题》(作者李凇耘,载《影戏杂志》,1931年出版)记载如下:“中国所有上等中等的影戏院,均与美国的影片公司订有放映的合同,譬如某一家戏院和米高梅签订了合同之后,该戏院便不能放映任何(其他)一家的影片,中国人的中国影戏院,只许映美国人的片子,有时候,中等的影戏院如果要开映中国片子,没有得着美国影片公司的恩准,便会受到严重的处罚。”总策划:李多钰学术顾问:陈山执行策划:王小山、张栋、

  刘帆、谷峪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相关连接
请发表您的看法
用  户: 匿名发出:

您要为您所发的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留  言: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00000008号
 *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






-- 给编辑写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