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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郎纠纷调查:商业炒作该不该漠视传统文化

MUSIC.SOHU.COM  2005年01月17日17:05  作者:舒泥   来源:搜狐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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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刀郎纠纷调查:商业炒作该不该漠视传统文化

  文/舒泥

  2004年下半年,娱乐圈也好,文化圈也好热闹事情不少,所有的热闹放在一起不外乎两样:丑闻和官司,比如刀郎和西域刀郎的侵权纠纷。眼球经济时代,歌星们只要被人注意就是经济利益,所以打官司不过是一种表演,给人看个热闹。有意思的是,这个以“刀郎”名称权为核心的纠纷热热闹闹折腾了好一段时间了,见诸媒体的报道始终是双方各执一词的辩论,竟然不见有人关心刀郎究竟是什么?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从何而来?

  更有意思的是这个纠纷还有被扩大化的趋势,维吾尔族歌手艾尔肯因为两年前出过一张专辑《走出沙漠的刀郎》被冠以“沙漠刀郎”的名字,尽管艾尔肯反复强调自己不是刀郎,但是大家好像觉得三个刀郎比两个更热闹,而艾尔肯说他们两个都不是刀郎,媒体就不知道他什么意思了。最近又听说要出来个女刀郎,看来想凑这个热闹的人很多,而关心真正得刀郎的人很少。

  争吵到这个时候,真的有必要追根溯源,把目光投向沙漠中的刀郎和奇异的刀郎文化。

  谁是沙漠中的刀郎?

  据笔者了解,刀郎一词是维吾尔语音译而来,以前也有书籍、刊物上译为“都兰”或“多郎”。这样的话如果有个女歌手想用这名字,那我建议她叫“都兰”,这样好听一点。

  “刀郎人”是维吾尔族人的一个分支。刀郎人的分布区在新疆塔里木河、叶尔羌河流域,喀什的麦盖提县的古地名曾经为“刀郎”,是刀郎人最重要最集中的分布区,此外邻近的巴楚、阿克苏、阿瓦提也是刀郎的重要分布区。刀郎人和刀郎文化因为具有很强的独特性,在维吾尔族人中间相当有名,如果问起来,大家都能说出一、二。据中央民族大学维语系教授热依木介绍,这个部落的维吾尔族人有一定的蒙古血统,脸盘较圆,鼻梁不像其它地区的维族人那样高,但文化上继承的是纯粹的维吾尔文化,另有一些说法认为刀郎人有克尔克孜血统,但这些说法都只是一些推论。

  关于刀郎的词源还有很多传说。有一种解释认为刀郎的词源来自蒙古语“7”,发音为“Doloo”。传说是一支蒙古军队被在征战到那一地区被流沙掩埋,七名幸存者爬出沙漠,在当地生存下来,并与当地人联姻繁衍的后代。社科院民族研究所语音方面的研究人员也证实,蒙古语“Doloo”的发音在译读过程中变成“Dolan”符合这种变音规律。刀郎词源的另一种传说是说当地曾经有一个土匪或者说山大王叫做“刀郎”,还有一些传说带有一定的侮辱性。无论怎么说,各种传说都和严酷的生存环境紧密相连。

  刀郎人实际上是维吾尔族的一个部族或者一个地域的人的统称。对于地域广阔,有族群聚居和迁徙传统的民族来说,地域名称和部落名称有时显得不太容易区分。这就像蒙古族中有卫拉特人、科尔沁人、察哈尔人,哈萨克族中有乃蛮人、蔑尔特勤人一样。有些部落名称流传至今,每个人还能说出自己是什么部落的,有些随着部落组织体系打破,转化成了地名,或者对某一地域的这个民族的人的统称。维吾尔族是定居民族,部落组织体系流失要比属于游牧民族的哈萨克和蒙古严重,今天已经不能很明确的讲刀郎人是一个部落了,也很难准确的标出刀郎地区的范围。但是如果你到达刀郎地区,就会发现这里的人体冒特征、文化传统和其他地方的维族人仍然有一定差别,这也可以说是维吾尔族的一种地方文化现象。

  刀郎歌舞是什么?

  老一辈作曲家石夫先生曾经长期在新疆工作,五十年代开始进行采风、音乐整理研究工作,他当年取材新疆音乐创作的。提到刀郎他会这样和你讲话:“来,我给你听一段刀郎。”或者指着正在播放的CD说:“这不是刀郎。”或“这是刀郎。”“刀郎”在音乐界是一个专有名词,专指刀郎歌舞,就是刀郎地区独特的民间音乐舞蹈艺术。

  很多人都听说过维吾尔族著名的音乐体系“木卡姆”,其中最著名的是十二木卡姆,它是根据民间音乐整理的维吾尔族古典大曲。而各地也有各地的木卡姆,比如:伊犁木卡姆、和田木卡姆,这些木卡姆虽然受地域文化影响发生了一些分化,但是源头基本上相同,乐曲的风格也是大家比较熟悉的那种维族音乐。只有刀郎地区的“刀郎木卡姆”在风格和乐器运用上与众不同。

  刀郎木卡姆共有八部,每一部分为五段,远没有十二木卡姆那么大的规模和那么长的延长时间。音乐风格上粗犷豪放,表现出艰苦生存环境下人们的对苦难的宣泄和对生活的呐喊。刀郎的很多乐器在构造和风格上都很独特“卡龙”琴是刀郎音乐中最主要的乐器,有个说法说“没有卡龙琴不称之为刀郎”。此外维吾尔族各地都使用“热瓦甫”、“艾杰克”这类乐器,但是刀郎热瓦甫有十七根弦,造型奇异、音乐风格粗犷奔放是一种非常独特甚至罕见的民间乐器。刀朗艾杰克造型也非常独特上面的定弦结构看起来甚至有些古怪,在其它地方的乐器中绝少见到。

  刀郎舞曾经因为一幅油画而广为人知,它的舞姿同样不像其它地区的维族舞蹈那样轻快、欢乐,一般维吾尔族舞蹈都是把双手高高举到头上,旋转手腕,而刀郎舞的手部动作在下,看上去和蒙古舞、哈萨克舞蹈有很多相似的地方。

  现在会使用这些乐器的、仍能传唱刀郎木卡姆的人已经为数很少,而且都已经是七、八十岁的老艺人。刀郎音乐目前已经是需要抢救的文化遗产。刀郎老艺人在维族人中很受尊重,在麦盖提县的县城广场上还有老人们塑像。现在,老人们的工作关系挂靠在县文体局。2003年年底,他们曾经到北京参加中央电视台西部频道举行的西部民歌大赛并且获得金奖。

  目前市面上两位正在吵架的“刀郎”的专辑中没有一首刀郎音乐。只有被媒体封为第三位刀郎的维族歌手艾尔肯的专辑中有一首名为“刀郎”的歌曲是以刀郎民歌改编的。据一位当年在刀郎地区采样的老音乐家说,他的这段音乐主要是根据刀郎木卡姆第二段的音乐素材改编的,但不像纯正的刀郎民歌那样猛烈,其中有些比较长的拖音是受了维吾尔族其它地区音乐的影响。尽管如此,这首歌听起来短促有力,和内地听众过去听到的维族音乐、新疆音乐有相当大的差距。

  娱乐圈该怎样对待传统文化?

  娱乐圈吵吵刀郎的纠纷已经半年多了,但是这么长时间以来,见诸媒体的关于刀郎词源、刀郎艺术的报道不能说没有,但完全可以说是微乎其微。也可能大家认为一个歌手成功了,他的歌大家爱听就可以了,至于他如何去歪曲和滥用民族文化不必那么认真的去追究。

  但是这位歌手的成功和窜红靠得是什么呢?他是嗓音不错,但是嗓子不错的人很多,他是有个人奋斗的苦难史,可是今天这个世界闯天下的年轻人谁没有点苦难史呢?他的与众不同之处就在于他翻唱了大量的有维吾尔风格的老歌,并且起了一个独特响亮的名字。异域风情浓郁的维族音乐打动了观众的心,独特的名字背后的有强烈传奇色彩和浓重神秘气息引起人们探索的向往,所以罗林的成功正是得益于对传统文化、民族文化的运用。换句话说,民族文化对罗林这样的歌手来说,是衣食父母。农民更种庄稼要感谢大地的恩惠,牧民放牧牛羊要感谢苍天的赐予,一个歌手,靠着一个民族丰厚的文化养料成功了,至少应当有点回馈之心吧。

  而这半年以来,罗林除了做秀似的为一个县城做了个代言人,剩下的就只有拿着刀郎的旗号摇旗呐喊,和别人打官司,似乎要将刀郎之名据为己有。他自己原本并不懂得刀郎是什么意思,而成功以后,也没有考虑到自己成为公众人物说话要负责任。其实无论在音乐界还是在少数民族朋友当中,考证一下,纠正一下自己以前的错误认识并不是什么难事。但是他却继续不负责任地向媒体提供毫无根据、不符合事实的关于“刀郎”含义的种种解释,而媒体则因为相信他的来的那个地方,而一直相信着他的解释。事实上,他对刀郎人分布区、刀郎音乐风格、刀郎乐器的解释几乎没有一样是对的。这就好像一个人宣称邻居家的那位曾经声名显赫现在穷困潦倒的老阿爸是自己的父亲,并且四处说自己是孝子,但实际上,不要说尽孝,虽然住了多年的邻居,他本人根本从没登门拜访过老阿爸,甚至连人家的面都没见过,连人家的的相貌都说不上来。

  另外有一个要说明的问题就是,罗林刀郎翻唱的很多歌曲并不是民歌,而是五、六十年代创作的民歌改编歌曲,因此这些歌曲还有呼唤人们怀旧的作用。那么他音乐营养的另一个来源是当年和王洛宾一样扎在新疆多年,默默工作的老艺术家。如罗林的《新阿瓦尔古丽》就是根据石夫五十年代发表的《阿瓦尔古丽》改编的,这首歌多年一来经常在各种晚会上演出,并且编写在很多音乐教材中,罗林改编这并没有征得前辈们的同意。不过这些年事已高的长者早已无心和少年争头,对他的作法不过听之任之。但是做为一名歌手总该明白自己的成功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也不是都是自己的艰苦奋斗,当一个人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时,应该明白自己和脚下的巨人相比是多么渺小。

  至于西域刀郎,一个东北人以为一个遥远地方有意思的名词可以拿来随意使用,本身是一种无知,至于说自己长得像王洛宾,纯粹是生搬硬套,而且即使王洛宾跟刀郎也是风马牛不相及。至少王洛宾出名的改编民歌里,并没有刀郎民歌的踪影。新疆有十几个民族,新疆音乐除了维吾尔族音乐,还有很多很丰富的东西,而维吾尔族音乐本身就非常丰富,王洛宾和其他早期的音乐工作者改编出来的数百首民歌,只是维吾尔族民间音乐的九牛一毛。至于刀郎民歌根本就和一般的维吾尔音乐分属于不同的音乐体系,完全不是一回事。

  最为可笑的是,两位自命刀郎的歌手,不光从没关心过刀郎是什么,连维吾尔文怎么写这么简单的事情都不去打听打听。罗林身处新疆,同事、朋友中找到个维吾尔族人并不难,如果他平常生活圈子里没有维族朋友,那也可以理解,但在新疆找到一个维族人很难吗?卖水果的、卖民族特色商品的,卖手抓饭和拌面的维族人总能交往得上吧?现在大家都上过学,这么简单的维文人人都会写。那么找个人帮你写一下维语的“刀郎”或者“2002年的第一场雪”好不好?也不至于在专辑封面上画些乱七八糟的,长得像维语的线条啊?据民族大学维语系的同学们介绍,专辑封面上的那些线条,是连不成任何意思的零散的维吾尔字母。维吾尔文毕竟是一种文字啊,如果一个老外画些线条组成一个方块,硬说那是汉字,你觉得他怎样?他这么做是表明他热爱中华文化?还是炫耀他是个文盲呢?

  “三位刀郎”里,真正对得起刀郎文化的应当说是维吾尔族歌手艾尔肯。艾尔肯出生在新疆维吾尔族风情最浓郁的喀什,他的家乡离“刀郎之乡”麦盖提仅六十公里。六十公里在人口稠密的沿海地区可能不算很近,但是在地广人稀的新疆就不是一个很远的距离了。

  艾尔肯很早就了解到刀郎文化的现状,心中有一个刀郎情结。2002年他出版第一张专辑时收入了一首由刀郎民歌改编的歌曲《刀郎》。那首歌风格粗犷、曲调独特,但缺乏流行潜质,艾尔肯没敢理直气壮的把这首歌作为主打歌。在为专辑定名时,艾尔肯的“刀郎情结”再次起了作用,将专辑定名为《走出沙漠的刀郎》。希望由此引起大家对“刀郎”的关注。并且多次利用为自己做宣传的机会宣传刀郎文化,作为一个不太出名的歌手,当时他能做的就只有这些。

  艾尔肯的第一张专辑是维语的,基本没有在内地发行,但是在新疆市场非常成功,迅速成为新疆的流行音乐,他自己也成了维族青年的时尚偶像。

  2003年,艾尔肯借麦盖提县刀郎艺术团的老艺人来北京参加中央电视台12套“西部民歌大赛”的机会,把他们请到录音棚,用他们的传统乐器伴奏,有老人们用最纯朴的声音伴唱重新录制了这首《刀郎》。这个版本的《刀郎》可以在艾尔肯的新专辑《西域情歌》中听到。

  老刀郎们在北京期间,艾尔肯一直照顾着这些生性淳朴、年事已高的老人们。并且把他们在北京的部分活动拍了下来,放进他自己的MTV,希望在电视台播放他的MTV的同时,使刀郎文化也得到宣传。这几年只要有机会回家,艾尔肯必定要去刀郎之乡和老刀郎们联欢,在篝火旁载歌载舞,艾尔肯就在这个过程中吸取最自然的刀郎音乐营养。老刀郎们在这样来来往往的过程中和艾尔肯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他们将一把正宗的十七根弦的刀郎热瓦甫送给艾尔肯,感谢他对刀郎文化做出的贡献。

  艾尔肯做这些事情的时候,还没有罗林刀郎和西域刀郎。但是等那两位歌手出了名,艾尔肯却成了假刀郎,虽然他从没说过自己是刀郎,现在却被冠以“沙漠刀郎”的名号。罗林刀郎出名之初也曾经跳出来指责过艾尔肯,探了一下头发现风头不对,于是把所有的火力都打到西域刀郎那边,两人个虽然在媒体上打得热闹,其实一直配合得很默契,并不真做损害对方的事情,也不解释真相,只是你来我往,相互促进着在媒体上的曝光率。而艾尔肯对这个纠纷,除了觉得可气和可笑,并没有任何兴趣,他希望向媒体解释清楚什么是刀郎文化,但是真正的刀郎文化反而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的,而且整天忙忙碌碌的娱乐记者们并不喜欢艾尔肯的认真劲,他真说清楚了,不就没热闹了吗?

  刀郎之争背后法律问题剖析

  知道刀郎是什么以后,不难发现原来两位互相指责的歌手“刀郎”和“西域刀郎”都不是受害人,被侵权的其实是一个人群和一种文化。据悉,现在麦盖提县和喀什地区文化部门确实有起诉罗林刀郎的打算,但是他们在诉讼中又有多少胜算呢?为此,笔者咨询了一些法律专家。

  据民族大学法律系教授韩小冰介绍,目前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并没有保护部落名称专有权的条文,只有保护地名权的条文,而且要求是县级以上地名。而保护这个地名的法律是商标法,也就是说商品的注册商标不能使用县级以上地名,但是我国的法律里并没有规定商品名称不得使用地名,但是在我国参加的一些国际公约里有这方面规定。

  我们都知道加汽的白葡萄酒是香槟酒,但是这是在国内的不规范用法。因为香槟是法国的一个地名。在国外,如果你在餐桌上想喝这种酒,你最好跟服务员说清楚你要喝加汽的白葡萄酒,如果你说:“我要和香槟”的话,他会真的拿一瓶法国香槟给你,那样你若不是足够有钱,这一瓶酒足以让你破产。保护地名的国际公约,我国是参加了的,但是市场上出售的加汽的白葡萄酒依然被叫做“香槟酒”。另外,公约里并没有规定艺人的艺名、文人的笔名不得使用这些名称。

  “刀郎”作为一个地名曾经是麦盖提县的古地名,古地名在不在法律保护范围内的,按照现行法律,显然不是。但是在民族地区,往往有这样的现象,当地人约定俗成的地名是几百上千年流传下来的,而且直到今天仍然在使用,它并不是地图上标注的地名,也不是行政区划中定下的名称。而我国的现行法律中还没有对这一类名称的保护。

  那么作为一个部落名称,刀郎是否可以受到保护呢?问题在于法律必须保护某种的权利主体,那么一个已经解体的部落,不再有部落首领和组织形式,他还算不算权利主体呢?

  看起来喀什当地的文化部门虽然对歌手们随意使用刀郎这个名称很愤怒,但似乎很难找到适当的法律依据。

  不作为部落名称、而作为专有艺术形式,刀郎是否存在被冒用了名称的问题呢?这可能是最值得一说的地方了。一种专有艺术形式的名称如果是非常著名的,被他人使用后容易引起混淆的,那么就不能随意使用。“刀郎”作为一种艺术形式的名称在内地的知名度显然没有它作为歌手罗林的艺名的知名度高,这是肯定的。但是在新疆“刀郎”这个名字又是非常出名的,那么在新疆算不算“非常著名的容易引起混淆”呢?据一些新疆的朋友说,当初在新疆看到这张专辑的时候,确实以为是刀郎民歌结集出版。那也就是说,这两位使用了新疆的民间艺术名称作为自己艺名的歌手最好不要在新疆使用这个名字。这也是目前的实际情况,在新疆当地,无论是维族、汉族还是当地很多其它民族的人对这两位歌手使用这个艺名都非常不满,提到他们的时候,一般也都是直呼原名。而在音乐界,刀郎音乐早已为大家熟知,所以对于音乐界的人,《2002年的第一场雪》上面印上那么大的“刀郎”二字确实是一种混淆。

  或许从感情上说一说,能够帮助内地的读者理解新疆朋友们的心情,我们不妨做一件将心比心的事情,如果有两个摇滚乐队,来自和汉族毫无关系的民族,他们打官司争议谁的乐队命名为“炎黄子孙”是合法的,我们的心里面是什么样的感觉呢?或者如果有两个远在广东的人打官司讨论谁有权利叫做“海淀”并且代表北京海淀区的形象,而北京这边的人并不认识他们,也没人委托他们代表海淀,大家又做何感想呢?他们是比较可恨呢?还是比较可笑?

  诉诸法律是人们在遇到日常纠纷时,最终会选择的方式,法律的基本属性就是公正,但是同时,法律是个非常程序化的东西,也就是程序合法在某种意义上比事实公正更重要。如果法律永远是公正的,泰国和印度的农民也用不着为了自己种植了上千年的香米向美国公司缴纳基因专利技术使用费了。传统文化在现代法律面前常常是软弱无力的。

  现在刀郎的注册商标有被高价拍卖了,那么会不会有一天,承传着古老的刀郎文化的刀郎人再使用这个名称的时候,需要向商标所有人缴纳商标使用费用呢?这实际上是个立法问题。西方国家现在已经有大量的立法保护地域文化、民族传统文化、原著民文化,但是在我国的立法上,这一领域还存在相当大的空白。

  有了这块空白,刀郎现象就可以热热闹闹的吵闹,反正这是个讲不清楚的理。炒归炒,谁也不会真打官司,媒体也有累了,公众也觉得奇怪,为什么炒了半天,那个叫刀郎的和那个叫西域刀郎的,还没打到法庭上?其实嚷嚷打官司的人占不占理,自己心里清楚,既然不占理,就不会真的诉诸法律,但是嚷嚷是有必要的,引起媒体的注意,也就引起了公众的注意,引起了公众的注意就有了专辑销量和高额的出场费,那就够了。

  2月初,艾尔肯将要和来自麦盖提县的原生态刀郎艺术团的老人家们在北京演出。听到这个消息确实让关心刀郎文化的人们心情为之一震。但是,昨天笔者昨天看到的一份演出公司印制的宣传资料,资料上并没有正面介绍刀郎文化是什么,也没有艾尔肯和老刀郎的照片,而其文字含混让人误解罗林是不是要办演出?据说是演出公司坚持要这样做的,看来到头来真刀郎倒是要借助假刀郎了,眼球时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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