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笔畅的《笔记》(黄友桢作曲)原本可以只是一首再普通不过的流行曲,普通到令人无从下笔——关于它所能谈的,恐怕并不比一首萧邦《夜曲》多多少。它有着常规的结构、常规的编曲、常规的长度(四分十八秒)、常规的歌词,不过,它的旋律让它变得不那么常规。
我说的是"我很想飞/多远都不会累"以及"回忆的画面/记录的语言"两句,哪怕再不听流行音乐的人也能察觉到前一句与光良《童话》里那句"张开双手/变成翅膀守护你"的相似之处。至于后一句,则是活生生从许志安的《为什么你背着我爱别人》里拎出来的("最心爱的情人/却伤害我最深")。
我对流行乐的了解远没有到达能够全面谈论"抄袭问题"的程度,但我确曾听过像周启生这样的前朝元老抱怨某某新晋作曲家又抄袭了他当年哪首歌中的哪条旋律。从《笔记》的例子来看,这倒是完全可能的。当然,我们都知道香港竞争激烈、流行文化强调流水线快速生产、作曲家不是神仙灵感有限……这些陈词滥调,留给御用文人去写好了。
抄袭/剽窃与"致敬引用"(Tribute)间的分野,实在是个棘手的问题。抄袭者日渐增多,使得那些本来真的是在致敬的艺术家变得十分尴尬。无理取闹者会以"你说是致敬就是致敬啊!"作为武器,而面对这样的攻击,确实很难找到有效的防御措施。
流行歌曲之间旋律的相似早已有之,如许冠杰的金曲《双星情歌》中的第一句"泪残梦了烛影深/月明独照冷鸳枕"便是借自猫王的《Summer Kisses, Winter Tears》(音乐剧天王Andrew LloydWebber作曲),这是他本人在演唱会上亲口承认的。事实上,说"承认"有点奇怪,这事完全不值得羞耻,本来也没有什么不好"承认"的。如果你听过猫王原曲,就会知道《双星情歌》尽管借用了两句旋律,但意境已大相径庭。
其他人抄得了头两句旋律,但抄不出后面那些。许冠杰此举本质上与以前的古典乐作曲家使用现成民歌旋律创作并无二致,要单纯论写旋律的才能,贝多芬恐怕未必比得上一个游吟歌手。而如果要较真的话,《双星情歌》与《Summer Kisses, Winter Tears》在意境上的差异大概远比李斯特的《匈牙利狂想曲》与他从中借用旋律的那些民歌间的差异要大得多。
更近一点的例子有郑希怡(Yumiko)的《舞吧!舞吧!》,在唱片封套中,该曲的曲作者被十分有趣地列为"陈辉阳/圣桑",而编曲者则是"陈辉阳@ 好好笑"。看到二十一世纪的陈辉阳与一个多世纪前的圣桑(Camille
Saint-Saen)一起出现在作曲者栏里,真是十分刺激的事。当然,这指的是陈辉阳在《舞吧!舞吧!》的开头对这位逝世于1921年的法国作曲家的名曲《天鹅》的借用(此曲的副歌部分也由《天鹅》的旋律变形而来),而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反应也的确是:好好笑。
无论陈辉阳有多喜爱圣桑,我都不会认为他的本意是致敬,这当然是娱乐工业在玩无可玩、灵感枯竭之下再次祭出的那杆百试不爽的"Crossover"大旗。因此,几乎所有关于此曲的宣传文案与评论文章(基本上都是对宣传文案的抄袭)都有如下一句:主打舞曲《舞吧!舞吧!》在编曲上集合了传统古典音乐与流行曲元素……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尽管本意并非致敬,但也绝对没有人会说陈辉阳"抄袭"。这不仅是因为唱片公司在曲作者中列出了圣桑的大名,另一重要原因是《天鹅》够老、够经典!对于没听过《天鹅》的人来说,《舞吧!舞吧!》只是一首"加入了古典乐元素"的流行曲;而听过的人也难以想像有哪个音乐爱好者居然不认识这千古旋律。在"抄袭"的定义里,一个隐性要素是不能让别人察觉你有意在抄袭,不是吗?
同理,许冠杰抄猫王,没有人会指责他,除了上文提到的原因外,也是由于猫王走红于1950年代,1970和1980年代的许冠杰歌迷,无论听没听过《Summer Kisses, Winter Tears》,都不会对他的引用心存芥蒂。听过的会像遇上一个老朋友那样会心一笑,没听过的,也就全当那是许氏原创了。
很遗憾,《笔记》无法援引上述理由免责。它抄的两首歌都太新,《童话》更是当红热播金曲,这就犯了大忌,再怎么申辩,曲作者也难逃草率偷懒、急功近利之嫌。致敬的对象必是经典,而所谓经典,有时需要的只是时间。放在今天最多只是流水生产线上的优质产品的《童话》,在十年后或许会是绝佳的致敬对象,而《笔记》则永远不会是。
(责任编辑:刘越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