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届百事音乐风云榜颁奖盛典参选条件
第6届百事音乐风云榜颁奖盛典候选的音乐作品、歌手/歌手组合、乐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百事音乐风云榜颁奖委员会将有权取消其参评、侯选以及评奖等资格。
1.
凡是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在内地公开发表的音乐作品,包括唱片或单曲,为第六届百事音乐风云榜颁奖典礼的候选作品范围,其参选地区的界定主要参考演唱者所属地区。
2. 除终身成就奖,年度风云大奖以及最受欢迎男女歌手(港台.内地)之外,其他奖项涉及到的所有候选作品,必须出自本评选年度在内地正式发行的专辑。
3.
参与第六届百事音乐风云榜评选的专辑音乐作品,必须已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有关部门的审批,歌词内容健康向上,不得出现反动、与现行国家政策相违背的措词及含义。
4. 参与第六届百事音乐风云榜评选的专辑音乐作品,必须无任何未经解决、有待定案的版权纠纷。
第6届百事音乐风云榜颁奖盛典奖项评选方式
第一轮评选(选出入围名单)
1. 第一轮评选结果全部由第六届百事音乐风云榜第一轮评审团一人一票的方式投票产生,候选作品及歌手都由歌手所属公司或本人自行报名各奖项。
2. 评审团评选出的入选名单中各奖项得票前五名且符合相应奖项候选要求者即为入围候选,可以进入下一轮评选。
3.
作曲、作词、编曲、制作人、摇滚类、录影带等技术类奖项实行专业评委分组评审制,由评审团主席从评审团中提名30位该奖项相关专业评委,并经颁奖组委会通过后,负责评审该类奖项。该奖项的评委名单不对外公开。
4. 一部作品或一个歌手可以报名不同奖项,对一个歌手或一部作品入围奖项的数量评奖委员会不予以限制。
5. 如果入围名单内出现不符合该奖项候选资格者,其入围资格将被取消,空缺由下一位得票数最高者补上。
第二轮评选(选出最终获奖名单)
1.
最受欢迎男女歌手(港台、内地)奖项完全由歌迷投票的方式产生。歌迷投票的方式为短信投票。组合可以以歌手的身份参选此类奖项,以主唱性别决定竞选奖项。
2.
作曲、作词、编曲、制作人、摇滚类、录影带等六类技术类奖项同样实行专业评委分组评审制,由评审团主席提名通过的30位该奖项相关专业评委负责评审该类奖项。具体奖项的评委分组名单不对外公开。
3. 终身成就奖与年度风云大奖的获奖名单由颁奖组委会与专业评审团共同选出,权重各占50%。
4. 其它奖项全部由评审团评审以一人一票的方式投票产生。
5. 本届颁奖典礼专业奖项的评定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全程监票。
(责任编辑:刘越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