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流行歌坛,又一首当红歌曲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那便是汤潮的《狼爱上羊》。百度流行金曲排行榜统计数据表明,《狼爱上羊》已入榜77天,日平均点击量为18539人次,总点击量高达2521298人次,其人气上升轨迹与势头与当年的《老鼠爱大米》、《两只蝴蝶》等大卖歌曲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 而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据来自主营无线增值业务的北京龙乐公司的数据统计,《狼爱上羊》在各地彩铃平台上的下载量一路飙升,如在某移动地区首页推出此歌,仅一天时间里便有了12000余次的下载量。
然而,任何一首走红作品似乎都会面临争夺与纠纷,有时甚至十分激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是正常的现象。但不正常的却是那些不择手段,损人利己的争夺。去年有闹得沸沸扬扬的《老鼠爱大米》、《两只蝴蝶》的官司,而今年伊始,《狼爱上羊》同样扮演起了这样的角色,一场官司正因它而起。目前,北京市第一人民中级法院正式受理。
《狼爱上羊》是音乐人汤潮的作品,讲述了一个羊挽救狼,狼爱上羊的类似童话的故事,曲调亲切上口,很具有流行的素质。然而现实并非如汤潮所唱的那样浪漫。在现实利益的驱动下,一些违反协议,违规操作的事实浮出水面。
据拥有汤潮及《狼爱上羊》合法版权的北京龙乐公司有关人士称:最近他们发现,汤潮竟置其与龙乐公司所签定的合作协议于不顾,私下又与飞乐唱片公司签定了一纸具有排他性的独家协议,严重违背了双方之前的协议规定,属严重的违约行为。
龙乐公司有关人士表示,作为彩铃的《狼爱上羊》已由龙乐公司合作SP全面上线,并且龙乐公司为汤潮及《狼爱上羊》也投入了大量的前期宣传工作。汤潮在眼见歌曲蹿红时转投其他,非法授权,其行为无疑是不能令人接受的。
龙乐公司有关人士表示,他们不仅将继续合法使用汤潮的歌曲《狼爱上羊》,并对一切破坏协议,损害龙乐公司利益的行为追究到底。
目前,龙乐公司从武汉聘请了擅长处理音乐版权和IT业务的律师办理此事,已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此事。 (责任编辑: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