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某不知名音乐人指著名歌手庞龙的《你是我的玫瑰花》涉嫌“抄袭”,作为这首作品的版权持有方——北京鸟人艺术公司,对该现象迅速作出回应,并致各大媒体发出了公开声明。总裁周亚平表示:说《你是我的玫瑰花》涉嫌抄袭,纯属无稽之谈,对于某些人的恶意炒作行为,庞龙及鸟人艺术保留对有关人员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周亚平说:《你是我的玫瑰花》的词曲作者是大鹏,该歌曲创作于2001年,是作者献给他女友的求婚礼物,就是通过这首歌曲才使他们俩人结为伉俪。 2004年12月,大鹏将这首歌曲录制完小样,送到周亚平的手中想寻求合作,周亚平听完这首歌后认为很适合庞龙演唱,于是就跟作者大鹏协商购买这首歌曲的版权,双方经协商最后达成一致,于2005年4月5日签署了《歌曲作品著作权转让合同》。后经鸟人艺术公司制作完成这首歌曲的录音制品之后,于2005年6月开始宣传并投放市场,这就是该作品推出的大致过程。而那位不知名的恶意炒作者称自己歌曲创作的时间是2004年12月,况且这样不知名的歌曲大众根本没有收听的渠道,无法与《你是我的玫瑰花》这样传唱大江南北的作品相提并论,因此说《你是我的玫瑰花》抄袭从客观上来说根本没有可能性。
恶意炒作者显然是知道《你是我的玫瑰花》的词曲作者不是庞龙,但是他们为了达到通过这次恶炒提升自己知名度的目的,才不惜偷梁换柱的借用庞龙在流行歌坛极高的知名度来做文章,因此这种炒作的目的和手段都是很卑鄙的。
周亚平表示,庞龙及鸟人公司的敬业态度以及职业素养在流行音乐圈内有着良好的口碑,他们是非常尊重他人的著作权的,并不希望无辜地卷入“抄袭漩涡”。他希望相关媒体认真辨别新闻的真伪,不要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他对于对方使用这种卑鄙的手段进行恶意炒作的行为提出警告,如果恶意炒作方的行为造成了对庞龙及鸟人艺术公司的名誉和商业利益的损失,鸟人艺术将会通过必要的司法程序追究所有侵权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虫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