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自己的10首歌曲被百度和新浪网站擅自提供下载,38岁的音乐人何勇在3月6日分别将这两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各5万元及支出的合理费共计1.4万多元。
何勇起诉称,他创作并演唱了音乐专辑《垃圾场》,该专辑包括十首歌曲,分别为《垃圾场》、《钟鼓楼》、《头上的包》等。
何勇认为,两家网站公司以盈利为目的、或为提高网站浏览率进而获得经济利益为目的,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上述作品,为该网站不特定的用户提供下载服务,其行为已严重侵犯了他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造成经济损害,因此起诉到法院。
目前,此案已被法院正式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