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III 乐与怒
(一) 人人有本难念的经
很多行外的人都很羡慕那些在唱片公司或艺人公司工作的人,觉得他们天天都能见到别人可能费很大劲也未必能见着的大明星,那该是多么幸福的事情?但这些都是表现现象,什么事一旦进入到工作状态,那滋味就完全不同了,个中的酸苦也只有在当中才能真正体会到。
1 媒体难对付
木头:媒体当中有一些势力眼,如果做刘德华,好多人求着访,如果做什么小新人的,我们宣传就卑微到极点了。不过我想,总有你落在我手上的一天,心理才会平衡一点。
陈书霖:我曾经和一家大媒体的记者直接在电话里对骂。当时我去和他沟通某个歌手的前期宣传,我知道想上大的版面并不是很容易,所以我已经事先把新闻点、如何做这次宣传的方式都想好了,想和他商量一下。并且,我觉得我当时想出的新闻点足以上一个我想要的版面。但他说,不行,除非是羽泉那样的大牌。我听了后,特别生气,于是我就打算以后不再找这个记者合作,找找他的其他同事。后来他听说我想换人联系,就打电话来威胁我说,如果我敢找其他人联系,我们公司的新闻他以后都不报道了。可能是年轻气盛吧,我当时就告诉他,随便他,反正我一定要换。那是我唯一一次跟媒体在电话里大声嚷嚷。后来,我冒着公司被封杀的危险,坚持换其他记者联系,效果也让我很意外,每次发稿都很大。
高勇:我现在还好,因为我也是从媒体出来的,所以有很多媒体的朋友。不过我要给现在的媒体提点意见,不要太过势利,培养自己的明星资源,才能促进娱乐行业的良性发展。
2 权益无保障
孟金辉:我发现有很多电台、电视台在用我们公司的歌,但我们拿不到钱。因为有些电台、电视台,他们觉得只要是非赢利性质的,他们就可以随便用唱片公司的作品,但这其实是完全错误的。可能他们是仗着自己是国家的机构,可能是因他们的知识产权意识太薄弱。这不是一家唱片公司或某个人的事,而是整个行业的问题,所有的唱片公司都是这样。怎么说呢,还是现在中国这个行业的规则不够清晰吧。希望有一天,大家的知识产权意识能越来越高、行业能越来越规范。
(二)这行挣钱吗?
这似乎才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那他们这帮人的收入到底如何呢?
木头:3000多吧。
高勇:1000-2000吧,这行工资一直都不高,现在的企宣可能也才2000多吧。不过还要看公司,以及你的资历。
金朝顺:我记得我来太合麦田开的第一个会,张璐就告诉我们,唱片业是一个低薪的行业。但一直到现在,我有些同学还会跟我说,我现在成天和那些歌手在一起工作,每个月还不得挣一两万呀。但我既然选择了干这一行,赚钱就不是我最看重的。
陈书霖:唱片业从业人员的工资算是比较低的,除非你能做到高层的位置。当时,我以为我进唱片公司,可能并不会很忙,应该有很多时间在外面接一些写稿的活。可后来发现,我根本没有时间接那些活。那时我太理想主义了。
老徐:当时我做演出,我不从中拿任何钱,因为我觉得Joyside已经够苦的了。我记得有一次办演出,给Joyside发了800块钱,他们告诉我,这是他们乐队成立三年来,演出费拿的最多的一次。自从那次以后,我就对做经纪人这件事特别有信心了。另外,从2004年到2006年Joyside成员更换之前,我和他们一起吃的每一顿饭都是我买的单。我当时觉得自己在PUNK那个圈子里还属于新人。新来的人就应该交学费。当然,你也可以理解为我是在收买人心。在我签了后海大鲨鱼、the Scoff以后,我也开始从乐队身上获得利润。但我在酒吧办的演出,仍然不会从乐队的收入中抽成。只是如果有商演或是巡演的话,我会从中抽成。
(三)最难忘的经历
其实,干这行也并非都是一把辛酸泪,总也有让自己觉得值得辛苦的地方,不然,那还干个什么劲啊?
孟金辉:最难忘的应该是还是带新裤子全国巡演的事。那一个月的时间,在20个城市演出,每天都在路上。以后回想起来,会觉得那是特别有意思的一个月。能和新裤子一起出去演出,我觉得还是挺幸运的,因为他们在很多地方确实非常受欢迎,有时虽然很累,但每当在演出现场看到那么多歌迷那么开心的看着新裤子的演出,我觉得这一切都挺值的。
老徐:最难忘的是2006年,我带Joyside和后海大鲨鱼去大连演出,Joyside演出的时候,全场1000多人合唱他们的歌,我当时在现场感觉看到这一幕实在太棒了。两个月以后,我带Joyside和后海大鲨鱼去成都演出,那时后海大鲨鱼还是一个新乐队,但是演出的时候,全场有2000多人,我们看见每个人都在跳,那天晚上我喝完酒一直乐,心想我签了一个这么伟大的乐队,这次我终于要赚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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