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著协沈阳办事处负责人:希望以奥运为契机,普及群众保护版权的意识
北京奥运快开了,奥运圣火也来了,奥运歌曲,想必不少人也都会唱了。
近几个月的时间,奥运歌曲成了全国各大城市里商家首选的背景音乐,《北京欢迎你》、《怒放的生命》等振奋人心的旋律很快传遍了大街小巷。
从7月10日起,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将在全国范围内查处违规播放奥运歌曲的企业和商业活动的组织者,作为奥运赛事承办城市的沈阳也将成为重点监管的城市之一。据记者了解,北京奥运会期间,奥组委将沿袭国际惯例,通过音著协统一管理奥运歌曲的著作权,对违规使用奥运歌曲的现象将追缴版权费,违规者还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和法律诉讼。
虽然绝大多数商家对此都表示理解,但在对音乐版权的认识上依然存在一些误区。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音著协沈阳办事处的负责人陈女士,请她一一答疑。
误区一:所有奥运题材的歌曲都算奥运歌曲
答疑:只有奥组委享有著作权的歌曲才是奥运歌曲
奥运会既是国人的荣耀,也是音乐人创作的灵感来源,所以,无论大牌还是小明星都争先恐后地推出和奥运有关的歌曲。但不是所有奥运题材的歌曲都是“奥运歌曲”,真正意义上的奥运歌曲是此次奥组委授权音著协集体管理的、“北京2008奥运会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的入围作品,约有73首。
昨日,陈女士为记者提供了一份详细的奥运歌曲名单。记者看到,谢霆锋的《黄种人》、周笔畅的《未来就是现在》和《梦想在望》、周华健的《我是明星》、凤凰传奇的《相约北京》、游鸿明的《英雄》等歌曲均名列其中。
误区二:只有奥运歌曲被商用时才收版权使用费
答疑:所有作为商用背景音乐的歌曲都要收费
近日,记者接连走访了太原街、中街、北行等商圈,在众多繁杂的背景音乐中也确实听到了一些奥运歌曲的旋律,如周杰伦的《千山万水》、刘德华的Everyone is No.1、汪峰的《怒放的生命》等。但记者采访后发现,大多数店主并不知道这些歌曲是奥运歌曲,而是将其当作普通流行歌曲来播放的。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以印刷出版、录音发行、公开演奏演唱、公开放送录音、广播、编配和音像混成的方式使用音乐作品,都应征得音乐著作权人的许可,音乐著作权人有权授权他人使用其音乐作品并为此获得报酬。也就是说,即使是普通的歌曲被作为商用播放,也一样要交付版权使用费。
误区三:音著协收费为盈利
答疑:以奥运为契机,普及版权意识
很长时间以来,人们都习惯了享受“白吃的午餐”,盗版、下载、违规播放等行为让音乐创作陷入尴尬,版权保护意识的淡薄让音乐创作者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创作热情的下降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作品质量的下滑。尽管我国早在1992年就已经颁布了相关的法律,但是落实得并不到位,人们对于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意识依然很淡薄。
昨日,陈女士告诉记者,此次音著协查处违规播放的奥运歌曲并收取版权费,目的并不是要禁止歌曲传播,更不是为了盈利,“我们希望以奥运为契机,普及群众保护版权的意识,真正做到跟国际接轨。”本报记者 王皓
这些都是奥运歌曲
《传递》何岩、金海心
wishing star黄大炜
《我们的梦》汪峰、郝维亚
《为北京喝彩》陈越、胡彦斌
We are ready群星
《北京呼唤你》黑龙
《北京欢迎你》阿唯
《点燃激情 传递梦想》张靓颖、孙楠、汪峰、郭蓉
《飞得更高》汪峰
《黄种人》谢霆锋
《梦想在望》周笔畅
《怒放的生命》汪峰
《千山万水》周杰伦
《微笑北京》白雪
《未来就是现在》周笔畅
《我是明星》周华健
《相约北京》凤凰传奇
《英雄》游鸿明
《永远的朋友》孙楠、李玟
《勇敢的心》汪峰
《终极梦想》熊汝霖
本报记者 王皓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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