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郎 |
歌手刀郎在演出中唱了十余首王洛宾创作的歌曲,随后被制成光盘,其制作公司因此遭王洛宾之子王海成起诉侵犯著作权。近日,朝阳法院认定制作公司不侵权,驳回了王海成的全部诉求。
王海成起诉称,其父亲王洛宾去世后,自己继承了他音乐作品的著作财产权,随后将这些著作权信托给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去年,他发现市面上出售有“新疆10年”的录像光盘,内容为北京九雨天下音乐文化公司去年在乌鲁木齐组织的一场演出。
法院认为,王海成将包括涉案音乐作品在内的200余首作品的著作权信托给音著协管理后,音著协取得了许可他人使用这些音乐作品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法院审理查明,北京九雨天下公司使用的13首涉案作品,已征得了音著协的许可并支付了相应的使用费,并未侵犯王海成的著作权,因此驳回了王海成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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