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满足人民群众传唱优秀歌曲的需求,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将于2008年6月至2009年10月间共同举办“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
一、活动宗旨
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举办大赛为依托,以推动创作为重点,以繁荣文艺为目标,把广泛动员和组织创作结合起来,把评比过程变成调动文艺工作者积极性和创造性的过程,变成普及推广优秀流行歌曲的过程,力争通过举办大赛,推出一批内容健康、旋律优美、特色鲜明,群众喜爱的优秀流行歌曲。
二、组织机构
华北赛区北京赛点由北京音乐家协会、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共同主办,成立华北赛区北京赛点征歌委员会,总体协调北京市优秀流行歌曲的创作、选拔、宣传和报送工作。征歌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北京音乐台。
三、大赛活动内容(北京分赛点)
北京分赛点组织工作从2008年的6月16日至10月31日结束。
1. 活动筹备阶段(2008年6月16日-2008年7月9日)
(1)结合本赛点条件制定符合大赛规程的征集评选办法,完成参选表格及相应法律文件。
(2)制定好各种参与征集评选的通路,尤其是落实网站的上传作品及投票评选的功能和页面设计。
(3)制定好征集阶段的整体宣传推广方案,包括电视、电台、平面、网络及移动电视、地铁通乘等。
(4)召开“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华北赛区——北京分赛点”新闻发布会,发布征歌公告、征集评选办法,正式启动北京分赛点征歌活动。
2. 征集评选阶段(2008年7月10日-10月31日)
(1)华北赛区北京赛点于2008年7月10日正式启动,将征集评选办法公告通过音协下发通知、广播、电视、平面、网络等媒体发布等形式公之于众,动员专业及非专业词曲作者投入创作,重点是调动体制外业余作者的参与热情。
(2)设立征歌专门网站,提供参选表格、相关法律文件下载、歌手上传歌词、歌曲,大众票选等相关项目(建议由北京广播网制作)。
(3)参赛作品须为2008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流行歌曲、歌词。歌词征集时间为2008年8月1日至2008年10月10日,歌词作品以电子版的形式直接报送至中国音协专设邮箱:lxgq@vip.sohu.com(请注明报送者姓名及联系电话)。而歌曲征集时间为2008年8月1日至2008年10月10日.投稿地址:建外大街14号北京音乐台征歌办,网络上传地址:www.bjradio.com.cn(上传时务必选择“流行音乐大赛”分类标签,完整填写作者、歌词等相关信息)
(4)活动分为征集、初评、复评、终评4个阶段完成,经过终评的 10首作品按规定于10月30日以前递交华北赛区组委会。
(5)其中初评和复评均由专家评审组完成,从投稿作品中分别选出90首进入复评,再从中筛选出60首进入终评。
将60首歌曲放在专题网站上试听投票,在电台滚动播出由听众投票,再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选,最后各方成绩汇总,依据群众占60%,专家占40%的比例按总成绩高低排名。
(6)2008年11月,将终评出的10首歌曲制作专题节目在电台和网站上重点推出,加大力度和接触频次,以增加歌曲在受众中的熟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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