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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广泛关注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缴争议,日前在上海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由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代表会员企业与权利人代表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签订协议,采用集体缴纳方式进行“团购”,为上海卡拉OK经营企业争取到了最大的优惠。
在当日的“上海卡拉OK版权使用集体缴费启动仪式”上,首批54家卡拉OK经营企业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签约,涉及卡拉OK包房3500多间,缴纳版权使用费近千万元。
据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徐淑萍介绍,2006年8月,国家版权局官方网站公布了《国家版权局就卡拉OK版权使用费标准》,首次明确提出版权使用费定价标准为12元/包房/天。今年8月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正式公布了2008年全国各地区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其中,收费最高的地区是上海,价格为11.1元/天/终端(包房)。
据了解,上海已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卡拉OK企业委托上海文化娱乐行业协会进行版权缴费谈判。而为了更好地鼓励卡拉OK经营者缴纳著作权使用费,早日实现合法经营,对于拒不支付著作权使用费的卡拉OK经营者,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表示,将采取各种维权措施严厉打击侵权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彻底改变“免费午餐”的现象。
(责任编辑: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