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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耀川---选秀推手的苦与乐

2009年10月21日07:58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搜狐音乐

  陈耀川,台湾知名音乐制作人,上腾娱乐总经理,我型我秀的评委之一,代表作品包括《女人花》《忘情水》《中国人》《风中有朵雨做的云》《唯一》《单身情歌》《飘摇》《相亲相爱》《和未来有约》《真情人》等等。上腾,作为一个东方卫视选秀艺人的承接公司,与天娱公司一样,在这四五年中,迎接了辉煌时刻,也承受了选秀粉丝与媒体的多方质疑。采访之时,2009年湖南卫视的超女正蠢蠢欲动,2009年的我型我秀还是未知,我的脑中亦预设了很多问号。

上腾的老总陈耀川,这是个怎样的人?选秀背后到底有着怎样的不为人知?公司与艺人,真的有那么多不可调和的矛盾?合约难道都是不平等条约?

  幸运的是,眼前的陈耀川非常健谈,思路清晰,敏捷,不会避开任何尖锐的问题,谈话的时候,我们大多时候在笑,但笑过之后,我想,我们都明了所谈问题的沉重与一言难尽。在媒体上,我们看到太多艺人们的“辛酸”,但陈耀川们的“辛酸”,你又了解多少?

  

  【关于陈耀川:艺人的身份是最突兀的】

  记:其实您原来也算是艺人……

  陈:(笑)这个身份算是最突兀的。

  

  记:那您现在是把自己定位为商人还是音乐人?

  陈:儒商。(笑)其实我一开始是做幕后,出唱片是因为,当时台湾兴那种很年轻的从大学出来写歌的,从周治平开始了台湾新生代制作人跑出来唱歌,就他,弄坏了我们这些人,哈哈,大家都觉得他这样我们也可以,结果没有人比他好,我们都试了一下,发现错了。(后来就回来做幕后?)其实一直也没有把那个当做正事。定义的话,现在有带公司转管理,算是一个懂音乐的管理者吧。因为我本身是学会计的,台大又是台湾有世界排名的那种,所以就很自然,我本来的志向就是这样,并非是要出唱片。

  

  记:毕业后已经选定方向要加入娱乐圈或做音乐吗?

  陈:我觉得在我生命的几个转折点都不是我想很久去做的,而是感觉老天安排好的,比如我第一首发表的作品,是在琴上花了十分钟写完,《人生如梦》,当时就入围了金马奖,那首歌像是老天给我的,那时候一毕业,当年最大的两家台湾本土公司就找到我,飞碟和滚石,都来跟我签约。

  

  记:那么谈谈当时的滚石与飞碟。

  陈:当时国际公司还没有进来,台湾本土的唱片公司只有滚石与飞碟,滚石比较文化,谈天说地的比较多,飞碟给我的感觉就是有一部分人在谈创意,但陈大力出来,他谈的是管理,滚石的使命感很重,不确定性很高,后来进入体系以后也发现,飞碟它会做实事,他不会用很夸张的方式把使命感加在那个实事上,但是它做实事力量很大,比如他会在第一时间发现校园里有这个人才,要把它拿来,而不是去办一个比赛叫校园歌手大奖赛。而滚石会去办比赛,摇旗呐喊。飞碟所有的宣传是把钱放在艺人上,它不会宣传它的公司的文化。因为我本身学的是商务管理,所以我觉得自己比较适合飞碟那种,陈大力跟我谈的时候,感觉比较像一个职业,但滚石和我谈的,就比较像理想。再加上最早的歌都是在飞碟发表的,于是我选择签约飞碟。当时签的约是专属作家,同时也附带唱片合约,但我当时还是在想,我会出国读书,那个时间刚好是个缓冲。可没想到没到两年我就成名了(笑),合约还没走完,我已经写了《忘情水》,变成一线制作人,如果出国读书,你就必须要放弃你现在所有做好的事儿。《忘情水》出了之后,何况无论是在经济收益还是业内评估已经做出了一定成绩,没有办法再去选出国读书,《忘情水》发表之后,我的制作人片约是堆到两年之后的。从浅入行到深入行,这两年的时间,你已经深入行了,没得选了,只能入行。

  

  【关于内地音乐产业:它的制度化还没有成形】

  记:觉得那时候的台湾的音乐环境和现在内地的大环境会不会有很大差别?

  陈:当年我们在做的时候,算是台湾流行乐做的最好的那十年,当时内地还没有开放,后来一开放,内地市场一股脑地接受了那几年的东西,很快就变成港台流完全侵占市场,90年到00年中间吧。在台湾,它现在是从极高开始慢慢地变成分众,如今台湾的政治状态已经没有办法聚大主流,音乐状态也会受到影响,大家各自喜欢的东西的声音都很大,而以前,因为宣传媒体,主流媒体只会播一样的东西,后来,媒体越来越多了,他们的选择也多了,国际公司进来以后,音乐的数量,还有R&B啊,一些外国的东西跑进来,便开始分众,分众一直发展到现在,甚至有些小众凌驾于大众之上的趋势,像苏打绿,陈绮贞这种,以前我们所谓的非主流,现在已经变主流。(以前没有这种媒体环境?)对,当一个媒体可以积聚大众的时候,就好像中央台的春晚一家独大的时候,你没有办法听到这个以外的声音,现在,湖南的选秀,东方卫视的选秀,都蹦出来的时候,你会发现怎么那么多奇怪的东西,那么多好玩的东西,网路歌手又跑出来一片,就开始各有各的东西。不过内地和台湾不太一样,台湾是各有各的东西,都会去到主流媒体让你去选择,内地是各有各的东西,在不同的媒体,所以内地还是在聚大主流的时代,因为依然是,一声令下,你主流媒体不可以播的东西就不能播(笑)。只是这个大主流会因为你看到了港台,欧西的东西,会不被认可。

  

  记:你觉得内地的大主流是什么?

  陈:崔健摇滚,校园歌曲,老狼,高晓松他们是一个,然后是连续剧歌曲,《你快回来》,《暗香》啊,又是一个大主流的东西,再下来,很遗憾,可能大家不认,但是我们做音乐的必须要认的,刀郎是一个,再一个是网路歌曲,《两只蝴蝶》啊,《老鼠爱大米》,这些都是大主流,它的产值非常大,但是不被同行认可,特别是刀郎开始这些网路歌曲,都不被认可,因为从技术面大家都觉得这些太俗气,太平民,太草根,但作为音乐产业来讲,这些东西都要被认可,只是不同的土地它孕育出来的大主流,产生出来的第一样态就是这样子。台湾最开始的大主流是刘文正,凤飞飞,高凌风,就是那个样子,就好像大家现在再看,这不是就是秀场吗?但那时的台湾没有接收更先进的东西,大家就觉得,这就是了。后面就有了校园音乐,苏芮,罗大佑等等,他是在一个很纯净的环境下萌芽的,如果内地,港台不进来,欧西不进来,内地就会觉得这个就是了,可能会很健康地发展出自己民族的东西。那时候台湾便是,四大天王你在这里唱广东歌是唱不红的,你必须找我们做国语歌才可以,而不是香港制作人做的。后来我们这批人才获得尊重,获得机会,内地也是一样。只是一开始媒体已经把港台的引进进来。就好像说一个以农立国的国家,它一开始种它的稻米,麦子,可现在突然来了一堆人,说你这个不用种了,现在来了很多好的,速食的,这才是科技啊,那个多土啊,就忽略了这些东西。

  

  记:那您现在转到内地来做唱片公司,会不会也有些迷茫?您的方向又是怎样?

  陈:因为现在这些技术面的东西已经进来,所以你不可以骗自己说,人家的东西不好,我们的东西才草根,这个是骗不来的,市场是个自由选择的机制。所以,你只能想办法,从草根的东西里面去找港台没有的,这个就是你特有的,再用比较类似于港台的包装技巧,去把这个东西弄得不那么被唾弃,从这个立论点来看,选秀无疑是帮助了内地新一代艺人的成长。因为有一个东西不能代替,就是这个艺人在哪里,是另外的地方没有的,薛之谦从上海出来,你在台北找不到,刀郎是新疆出来的,你在台北找不到,这是第一个唯一性,第二是,艺人个性上的,声线上的,歌曲上的唯一性,帮他们找出来,唯一性找出来之后,找他们的共通性,譬如,商业歌曲都会流传。在内地,比较麻烦的是,你必须要抽丝剥茧的去想,以前在台北没有那么多东西干扰,这个歌不错,那个也不错,加在一起应该可以了,接下来是要怎么宣传,在内地是,你不错,但放在港台氛围里比,你好像不行,因为大家说的都是中国话,唱的是中国歌,以前王杰《一场游戏一场梦》够特殊了吧,要比也只有是和日本的小田和正的音乐感觉差不多,但人家是唱日语的,市场上没得比,在内地是,你现在出来一个某某某,哎?港台那个也是唱国语的,他比你好。比不赢。内地开放的晚,必须承认,人家工业上的确是领先的,制度上的领先,态度上的领先,所以,我们在这边所要面对的,除了技能上之外你还要负担很多你要处理整个层面上没有跟上来的东西。

  

  【关于选秀艺人:他们在要求权利,但他们有没有想过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记:现在的选秀状况似乎不是很好。

  陈:几乎所有的选秀冠军,现在都在解约。(我并未有问,陈耀川却直截了当地提出了这个问题。)爆红之后,合约的权利义务是分不清楚的,这一件事情就可以谈很久,就代表什么?代表内地工业的制度化没有成形。

  

  记:就是说,作为艺人他们对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还没有很明确?

  陈:对,他们可能知道权利,或者要求权利,但他们没有想到在这个合约里他们还有义务和责任,他们就觉得去尽义务和责任那叫霸王合约,可他们没有养成换位思考,去想想所有事情的因和果是怎样?所以你也看到,所有打官司的艺人,艺人赢的机会是没有的,因为在法律之前,一定会用平等方式看。当然,艺人的输赢也不会代表粉丝的看法,粉丝一定向着艺人的。但在唱片工业比较完整的地方,没有过这样的事儿,艺人不会起来对这个合约有诉讼权,官司打完了他输了,他会觉得,哦,原来这些是我不懂的,而不会变成“不公平啊”这样的态度,这一件事便代表了行业成熟度,以及公司与艺人之间的矛盾,需要时间去理解。这件事不是说能说明白的,可能一个大学教授跟大学生说三次是懂的,大学教授和小学生,你可能说一辈子都不明白,只好上法庭,让裁判来判。大学生觉得,还我的公道了,小学生觉得,不公平啊!(笑)没有办法的,这事是在内地操作这个行业最累的事情,腹背受敌。

  

  记:那么,像舆论总是说,选秀明星之后没有一个很好的包装,后期没有跟上,都是他们自身的原因?

  陈:都有,也不能说公司完全没有做错。选秀明星之后的发展能不能与他们在选秀时划一个等号,并不能简单归责于任何一方。因为在做节目的时候,朝向的观众是哪些,本身对明星定位就有很大影响,再有承接他的公司,与做选秀的公司,有没有很好的的承接方式,又是另外一个因素,第三个就是艺人的态度,他经过选秀被溺爱的舞台之后是不是有一个正确的看待这个行业的态度?我所接受的选秀明星,大部分都会把自我意识放到非常大,他们不了解,这个行业也没有一个好的例子去教导他们:一个再厉害的人,都是需要和一个团队去合作,完成更伟大的事情,不然他只能是现在这样。当他没有往前进的时候,他就只能退步,当他结合了一个好的团队,有一个好的态度,他可以在维持这个的基础之上,往前去试水。内地没有这样的例子,你说孙楠,那英是怎样?第一,那些公司的制度本身就不健全,比如台湾,王杰是飞碟的,一去公司,几百个人,几个部门,一层一层的建立,他会觉得那个行业是有制度的。孙楠怎样,孙楠公司的老板就跟你谈合约,合约也不用解释,就先签。我们家的孩子,当我接手的时候发现,他们的合约也没看,只是觉得不签好像就不能比了。那,当然,这样说起来,会变成公司在欺压艺人。可是,你可以选择不签啊?就是,你起码要做到,画押之前是否理解?画押之后,是否理解过?再谈深一点的话,签完之后,你有没有去看觉得哪些不公平?事在人为,今天你觉得不公平的事情,你说,我告诉你,它没有那么不公平。或者你想怎样,看看公司是否可以照你的去做?他不能一竿子大翻说不能不签,不签不让我比。你也说,他们是否把他们的责任和义务都忘记了?

  记:可您也做过艺人?是不是应该站在艺人的立场考虑一下呢?

  陈:我记得我在签第一份飞碟的合约,中间有段时间,我也觉得合约不公平,因为当时红了就有人来挖角,就跟你说这合约有问题,就会讲很多。我很彷徨,这样怎么办?当时我Partner林利南就跟我讲,耀川,我不知别人怎么跟你说,但我作为你的Partner我一定要跟你讲,这个合约已经签了,签了就要认,如果觉得合约很不公平,我们可以想办法去争取一些什么,但如果你现在的态度是“你当时怎么会那样骗我,都是你的错”我跟你保证,事情不会变更好。我一听就开始反省。我问他,那你觉得唱片公司为什么要出这样的合约?是不是奸商呢?陈大力看起来也不像奸商(笑)。林利南就说,合约大部分站在资方立场,你出唱片也好,做歌也好,你投入的是时间和能力,这些东西都叫做无形的创作资产,都是不能以量,以金钱来评估的,可唱片公司要投入的是实打实的钱。你的损失是机会,是个问号,做成天王你们去分钱,做不成天王,所有的成本是公司背负,所以唱片公司必须用这样的立场来跟你谈,你不能做什么,你必须做什么。今天不是你一个人签这个合约,如果这行业在台湾可以捧出这么多的艺人,如你所见,公司里的人谈吐,学历都不差,他一定比你还有智慧,比你还懂这个行业。我一想,的确是这样。如果现在,在你面前是行业翘楚,他何必与你玩小孩子游戏。但我觉得现在选秀的小孩没有这层教育。因为他们进这一行的阻碍,因为比赛而消失了,歌迷已经养成了,梦已经越做越大了,节目到了后期也会满足他们自我想要表现的东西,所以到了真来做事业的时候,他会觉得受限很多,为什么我的粉丝都不见了?你再不帮我出歌我就什么都没了。他们没有想过要出什么歌?他们说,当然出我喜欢唱的歌啊!这里面就有很大问题,因为在比赛里面,到后来你想唱什么就唱,有收视率就好,能制造你和他的PK就好,问题是当选秀平台没有以后,你去市场上丢出去是要和孙楠、那英去比,去和港台歌手去比的。

  

  【曾经针锋相对:王啸坤问我,川哥,你会做音乐吗?】

  记:选手们有没有跟你针锋相对过?

  陈:王啸坤曾经问我,川哥,你会做音乐吗?我们知道你会写歌,但是你会在电脑上面录歌吗?你会编曲吗?你会弹乐器吗?他知道我会弹钢琴,当时我听不懂他的问题,后来我想了一下,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问题?因为在我们那个年代做音乐,跟这个时代做音乐,那个界定已经不太一样,我们是大录音棚里面做唱片,有一个很大的调音台,48轨digital,有录音师,我们那个时代不是自己在电脑前弄一弄就好了,要找编曲家去编曲,让他把所有机器搬到录音室来,然后去过带,所以,制作人和创作者是两条不同的路,制作人很少去编曲,制作人负责市场,经费预算等等,没有人是写词写曲我弹我编曲,全部都弄。因为现在的成本已经没有办法拉到那么大了,大家都在家里把它完成,所以在他的定义里,那样才算做音乐,而我们那种不算,那就是说,李宗盛也好,我也好,都不算制作人了,因为我们不会自己编曲的,他们会用技能来界定思考的高低,这是他们所看到,不能怪他,他不知道那个时代是那样做的,那必须分工。当我开始听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觉得他不尊重我,后来想,是时代已经变了,他们现在再用Personal studio,完稿到80%再到录音室去修正,那个时侯我们的制作经费也是比现在高十几倍的,因为很多东西都不一样的。太多东西在变化。

  

  记:跟现在还在公司的孩子们有沟通过譬如责任和义务这些东西吗?

  陈:都有,但我不能确定他们都能明了,至少,在合作的艺人中,他们至少不会那么怨天尤人。几年看下来,我带着个公司已经是第三年了,前面许智伟走的时候,是很混乱的,整个一上来是师洋不要合作,张杰又要叛逃,把王啸坤做出来,他也觉得不舒服,当然,同时也凸显了很多选秀艺人的毛病,譬如现在陈楚生也……别家没有比我们做得好,我已经蛮欣慰,在家里的孩子已经没有觉得公司不好,因为外面也没有很好,以一个不满25岁的人来说,当时我明白这些的时候是26岁,而且我又是台大毕业,势必理解力上(比他们强一些),最重要我没有选秀,哈哈,所以在理解问题上,他的客观环境不一样。常常有小孩子跑来问我说,陈老师,老板,你既然不打算好好做我,当初为什么要给我那么高的光环?当初那个光环是那个节目一定要这样做,它与现实之间的不等号,不能由我解释给你听,你必须自我认知到,它是不等于的,我们才可以继续把它调成等号之后,还要大于它。什么是大于?就是三年之后,选秀不办了你还在。你就大于它了。

  

  【今年选秀趋势:做全民选秀的机会不大】

  记:选秀的东西走到现在是不是有些走到瓶颈,还是因为外界的限制让它走到了瓶颈?

  陈:选秀最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的草根,多变,还有它的不可预期性,我个人认为选秀做好的最重要的因素第一,选手要好,第二,评委要够力度。第三样东西,也是很重要的,要有全民参与的可能,这三样东西缺了,选秀就会办的磕磕巴巴的。我们分开说,第一点:好苗子,不可预期,每一年都不一样,第二,评委,以前型秀是有的,有这样的感觉,但是每一家,不管是超女还是快男,因为选手的后续发展都没有造成一个不可取代的势头,这些评委说了太多,说了四年,却没有做出一个,信任度也会出问题。不像美国偶像,Simon他们,一年出一个就打死你。这个是水土,我们之前做出很多好的艺人,但大部分不在这块土地上,这块土地上做出好的艺人的评委,也不一定会被大家认同。第三,全民参与能做到多少?我指的参与度不一定是投票,也可能是网路上的讨论,现在就变成,如果我不能投票,我没有什么可讨论的,跟我没关系了。目前来看,这三样都不在最好的状态。(但是有成功的例子。)譬如零五年的超女,这三样起码做到了两样,只有评委,黑楠和柯以敏,公正度不到但看也看喜欢了,它是最成功的。包括06年的型秀,我和许智伟,洪迪,评委上应该OK了,出来了师洋王啸坤,也ok了,全民参与了,所以05超女和06型秀是最有代表性的,当然06年的超女和07年的快男也办的不错,但却不够有代表性,型秀每年都在办,04比06还专业,05出了薛之谦,是现在的领军人物,但依然没有像06年一样,在这三样上那么平衡,造成的影响力也没有那么大。

  

  记:今年的型秀还要办吗?

  陈:我们倾向于保留这个品牌,但是今年的趋势,做全民选秀机会是不大的,我们不想做,却做的有限制,我们可能会保留这个品牌,但可能会用别的方式来经营我们培养出来的艺人,可能再开别的节目,用这个平台去做另外的东西,可能不叫型秀。

  

  记者后记:

  我相信,看完这篇采访稿的你,对于选秀,对于型秀,对于公司和艺人之间的关系,哪怕推及到风口浪尖的天娱,都可能会有更新的了解。在编这篇稿子,策划这篇稿子的时候,我也同身边的同事聊了很多很多。对于每一个采访中提到的问题,大家都有自己的立场和观点,有站在陈耀川一方的,站在选秀艺人一方的,甚至亦有人提出说,不能再拿台湾的推销管理模式移植到内地,一定会水土不服。这些、那些观点,可能与陈耀川先生不尽相同,但在大家激烈讨论的那一刻,我突然觉得,又何必争出个你对我错,你死我活?如果所有人,都是在为内地的唱片市场,内地的原创音乐尽一份力,我们便该拍掌,哪怕还在摸索,哪怕走错方向,我们依然在路上。

  

(责任编辑:音乐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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