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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布里斯班,黑暗和阴郁绝对不是形容它的关键词,这里是南半球日照最充足的地方之一,太阳每天都那么热烈,院子里晾晒的衣服不到半天就就变干了。
这里是澳洲第三大城市,正值发展壮大的时候,自然相对也能够包含更多地区的音乐文化,音乐信息的更新速度上自然也和世界同步,Green Day的新专辑与美国一同上市,各国大牌乐队和艺人发新专辑后的例行全球巡演也照样在澳洲举办,与国内相比,这里接受音乐咨询要更容易更全面一点,在CD店里能够找到来自全球的不同的音乐。
我记得当时在北京为找到一张Nirvana的打口《Never Mind》而欣喜不已,来澳洲才发现这张经典专辑已经再版了无数次作为老音乐而且打了最低的折扣摆在最不起眼的位置,而最前方的货架上摆满了最新潮的Hip-pop,美国新秀Lady Gaga或者黑眼豆豆。中国流行音乐的历史只有短短二十多年,而在很多咖啡馆里,依然放着四五十年前经典的老歌,当年唱“when I’m sixty four”的年轻的披头士,伴随着一批歌迷慢慢老去,那些在咖啡馆喝着咖啡的老人,当年也像Lady Gaga的歌迷一样狂热过。
上课的时候有个老外学生做了一个网站的作业,在班上展示给同学们看,网站的封面是一个梳着粗长辫子的黑人,有个中国的学生问老师:“这是谁?”老师说:“你不是开玩笑吧,这是Bob Marley。”“他是干嘛的?”那同学接着问。“他是一个歌手。”老师说。
这个就好像一个人在中国,指着邓丽君的照片问其他人:“这个人是干嘛的?”
总之由于各种原因,中国的音乐信息并不与世界接轨,而且老百姓根本不会理你西方的资本主义杂草,大街小巷里总能传出各种版本的网络歌曲,再一个群体就是听各种港台韩日的流行歌,有点小理想的人们听陈绮贞和陈升,再上升的各人所好,听电子的听电子,听金属的听金属,听雷鬼的听雷鬼。
在澳洲,由于音乐的市场的推广已经形成产业,歌曲从打榜到宣传,是一系列的商业运作,大部分澳洲人还是偏好摇滚和hip-pop,U2和AC/DC这样的大牌乐队在澳开演唱会时,一度造成交通拥挤,警察骑着大马不得不出来指挥交通,更尤其像AC/DC的这种老牌国宝级乐队,演唱会的广告做的铺天盖地,在悉尼开票仅三天就全部售完,售票处的门外排起长队。演唱会那天,几乎所有老外都穿着印着AC/DC的黑色T恤。
大牌乐队的全球巡演演唱会拥有一流的技术,一流的设备和一流的舞台效果,相对在北京的小酒吧里面的演出,这里的演出缺少一点人情味。本来全球巡演是以商业宣传为目的的,歌手要表达什么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唱片公司的老总可不管这些,于是整套演唱会行云流水好像流水账,连最后返场的桥段都是有所安排的,在看见自己喜欢的乐队的演出的时候,这样的做作多少有些无可奈何。而在国内的演出更好像一场充满理想主义的膜拜会,所有人内心都很激情澎湃,就连pogo的时候,也是热情洋溢的,在更往前几年,这种风气更甚,摇滚音乐节是一场文艺青年们的盛会,是公然反叛和情感发泄的聚集地。
在澳洲的音乐节也分好多种,比较流行的都去Big Day Out。稍微激进和重一点的在Sound Wave,在那里能看见各种满身纹身的澳洲流氓,澳洲人本身块头就大,都是适合打橄榄球的体质,亚洲人在Pogo区里只能被撞的东倒西歪,场子里飘着一股叶子的气味,看完国外的重金属乐队现场,才知道中国的重金属现场不能算火爆,也难怪会有晕厥的观众被人浪传送着出去,是因为里面空气实在太污浊太缺氧了。我第一次在Death-core的现场看见Wall Of Death,双方几百人相隔百米然后一起往中间撞击在一起,无奈自己身体实在太单薄了,只能在远处看着,这种来自国外体现自我的东西,比较保守的中国人不太适合。
与国内相比,这里街头卖唱的艺人很多,而且水准普遍很高,大部分抱着吉他自弹自唱,也有奇怪的打击乐,萨克斯风和拉小提琴的。我看过最动人的街头演出,是一个小女孩,也就十三四岁,在街边吹长笛,身前没有写着父母双亡的牌子,她就一个人单薄的站在那里,身边是来来往往的人群,长笛吹的并不是很好,有时候还会走音,可是她目光坚毅,相当的自信。我只是想说,这里很少会有父母逼着孩子一天弹三四个小时的钢琴,没有高考加分的音乐特长,没有练钢琴去努力考十级的孩子,这里的所有的爱好都是自我使然,孩子音乐弹奏的都是天性,都是灵气。
【作者简介】
李越,男,86年生人,现居澳洲布里斯班,大学主修多媒体录音专业。
最爱听的音乐人:Nine Inch Nails
荒岛只能带一张唱片,带的是:《Old Stories》- Giants
生活的重要事情当中,音乐排在第几位:很重要的位置
布里斯班让我最热爱的是:空气和生活节奏
布里斯班最适合享受音乐的地方是:在公车上带耳机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