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是一个典型的长尾产业。”美国一本新出的WEB2.0营销书里如是说。所谓“长尾产业”,意思就是,市场不仅仅在大明星(头),也在于尾巴那些小众,头大固然好,但长长的尾巴也藏有不可忽视的惊人财富。尤其是,在“头”已经极大萎缩的当下,谁能尽可能长的抓住“尾”有可能占据未来音乐产业的主动,开启音乐的新时代。 虽然美国的“长尾理论”不一定适合中国国情,但毋庸置疑的是,“中国国情”本身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个比较显著的例子是,相对十年前,唱片市场已经严重衰退,根据今年的数据,台湾地区排名销量排名前十的唱片,卖得最好的罗志祥也不过15.5万,而这个数字在十年前是50万。唱片销量不好,盗版和下载固然是重要因素,但同样重要的因素是,随着互联网产品的飞速发展,歌迷获取音乐的渠道极大丰富,大家已经从过去的从电视、杂志、电台的被动获取转变成通过各种互联网产品去主动获得音乐,在这个过程中,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被开发出来,不再向过去那样盲目从众、被动消费……[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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