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收取歌曲版权费用的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自2007年开始收取卡拉OK版权费,如今收取的版权费已达8000万元。但近日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很多歌手至今却仍没有拿到应得的报酬。
而这是为什么呢?因为音集协没给出明确答案,笔者在这里做一下原因猜想。
第一,钱太少,没法分给歌手。在调查中,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企业缴纳的版权使用费,首先要扣除40%给音乐著作权协会,返还给词曲作者;剩下的再扣除50%也就是2400万,作为音集协及其授权的天合公司的管理费用;最后剩下的2400万则用于分配给歌手所在的各家唱片公司。这也就是说,目前还没有收上来足够多的钱,因为区区8000万实在是太少了,根本就不够分,要是收上来8000亿的话,人家还能独占吗?
第二,让利社会,歌手应该多担待。2008年12月12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在其官方网站上登载题为《北京晚报你要干什么》的文章,回应该报日前的批评性评论文章。文章结尾称“北京晚报你死了请不要用挽歌。不是怕你不交版权费,怕你玷污了它。”事情的起因是,针对昆明200余家饭店、宾馆决定集体停播背景音乐,以抗议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云南办事处的不合理收费一事,《北京晚报》发表评论,认为音著协正在迅速把自己做大做强,按照他们规定的标准交费,每年可以从全国、全世界收几个亿或几十个亿。他们在各地设立办事处,一边收费,一边起诉,把不交费的统统告上法庭。一个星期后,因为有媒体传出“音著协将对殡仪馆征收哀乐版权费”(后证实报道失实)的消息后,《北京晚报》再次在同样的版面发表评论。而这说明挽歌还没有收版权费,这是明显的在让利社会呀!所以,请歌手们多担待一些为盼。
第三,重要的是收费,而不是分肥。我们必须看到,收取歌曲版权费用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而收费的目的应该是保护音乐版权,而不是让有些人靠此发财致富。而正因为过程艰难,所以,收费的成本也就比较高,相应部门拿的钱占大头并不是分肥,不过是管理费用而已。所以,大家还是不要把眼睛盯在钱上为好,只要音乐版权得到了真正的保护,歌手们分没分到钱真的重要吗?
文/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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