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丁博)毫无预兆,一个酷热的周末之后,陆毅炮轰新索公司的消息成了京城各报的热门消息。“我觉得很失望、很伤心,这样的珍藏版让歌迷购买,我觉得对不起歌迷,唱片公司做成这样都不如不做了……”陆毅对于自己专辑的“珍藏版”事件说出了这样的话。
令陆毅愤怒的原因是他认为新索公司不久前推出的《毅犹未尽》珍藏版CD质量低劣,甚至不如盗版,于是在合约还有两个月到期的情况下不惜与公司翻脸。而新索方面也迅速做出反应,发表了三点声明,大意是一张唱片的成败要由市场反应来评价,对艺人“情绪上的反应以及续约与否的决定”不予回应,同时也祝愿陆毅今后的发展一路顺风。
愤怒地炮轰也好,客气地祝愿也罢,二者结下了梁子总是不争的事实。
其实,明星与公司反目并不是什么罕见的现象,仅当事人新索旗下的艺人有过类似经历或传闻的就有蔡依林、倪睿思和满文军。仔细想来,其实这也只不过是劳资纠纷的一种体现,通常这种情况多以弱势的一方妥协而宣告结束。而明星们和公司的纠纷之所以会如此普遍、如此强烈,恐怕是因为二者都是强者的缘故。
一边是名声在外,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一边是实力雄厚,家有梧桐树何愁引不得凤凰来。当然,反目事件中也会有一方其实并没有雄厚的资本,那是因为事情已经激化到了那个份上,而这种情形毕竟也只是凤毛麟角,所以反目事件还是强者与强者的对话。
这是事实,却并非合理。如果劳资双方是以强势、弱势来分辨对与错的话,怎么可能是合理的?为什么不能建立一种相对完善的劳资制度来避免这些现象的发生?为什么当双方都不肯退步的时候只能选择僵化,而没有另外一种力量来调节纠纷呢?
我们无法也不愿去评价陆毅和新索究竟谁对谁错,二者的纠纷必将会随着合约的到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尘封于记忆中,这个事件惟一能够留给我们的是一种思索。当这思索有了结论的时候,获益的将不仅仅是明星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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