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7时30分,朱泾镇金山电影院里,张镐哲演唱会正式开始,让慕名而来的张镐哲歌迷们失望的是,到晚上9时15分结束的整个演出过程中,绝大多数时间都是些舞蹈和名不见经传的演员在表演,而张镐哲仅仅在舞台上亮相20多分钟,唱了5首歌之后就匆匆离去。
从海报到朱泾镇街头的横幅,包括手里的门票,到处标明的都是“张镐哲演唱会”,但演出中张镐哲“昙花一现”,这分明是打着张镐哲大腕的旗号,“拉大旗做虎皮”,欺骗歌迷。
演出现场 张镐哲演唱会“缩水”
住在朱泾镇的严先生是张镐哲的铁杆歌迷,在他的卧室里,到处张贴着张镐哲的海报,电脑里,也存着张镐哲的歌曲。十几天前,朱泾镇金山电影院的大门上,贴出张镐哲将要在7月15日晚上7时30分来举行演唱会的海报后,严先生毫不犹豫地购买了2张150元的门票。从那天开始,他就日夜企盼心中的明星早日来到眼前,亲眼目睹张镐哲的风采。为了能把现场记录下来,严先生还特意购买了数码相机,为的是将张镐哲的演唱会全部拍摄下来,就是张镐哲离开朱泾镇,自己也能在家里回味现场的气氛。
前天晚上7时30分,张镐哲演唱会正式拉开帷幕。刚一开始,随着音乐,在变幻的灯光中,12个女演员“飘”上舞台,开始歌舞表演。严先生和众多的张镐哲迷耐心看完,心想该是张镐哲现身的时候了,可是,接下来的节目却是一个女演员的独唱……
到底是不是张镐哲的演唱会啊?歌迷们有些不满,这时,张镐哲终于出现了,大腕的确与众不同,一露脸就把严先生等人的不满一扫而光。风度翩翩的张镐哲首先向朱泾镇的追星族问好,并对歌迷对他的支持表示感谢,并说虽然路远,也会来献歌给歌迷。这肺腑之言差点让严先生热泪盈眶。
张镐哲面对歌迷,先后唱了《再回到从前》、《好男人》、《北风》、《每次都想呼喊你的名字》、《不是我不小心》,就在歌迷们等待继续一饱耳福之时,只见一群女演员蜂拥而上,众星捧月似的把张镐哲围在“花丛”中,一时间舞台上莺歌燕舞。然而,待曲终蝶散,张镐哲迷们才发现,张镐哲已无影无踪了。
一个演唱会不会只唱5首歌吧?众歌迷望眼欲穿,无奈张镐哲直到演唱会结束也没有再现。
录像显示 歌舞中张镐哲悄然离去
据了解,当时金山电影院里大约700人,票价从150元到350元不等,难道花钱买票就听了张镐哲唱5首歌、看看身影就结束了吗?严先生特意向经常看歌星演唱会的朋友询问,得知任何一个演唱会,最少也要2个小时才能让歌迷“过把瘾”,明星在演唱会上,最少也要唱15首歌,不然怎么对得起歌迷?严先生了解了这些情况后,从迷惑转而不满再转而气愤,感觉是张镐哲欺骗了自己的感情,辜负了自己对他的“迷恋”。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朱泾镇,远远就能看到街头的横幅上写着“再回到从前好男人张镐哲演唱会”,下面是地点和时间。来到金山电影院,海报上是张镐哲的照片,也醒目地写着“好男人张镐哲演唱会”。从宣传上看,确实是一场张镐哲演唱会。
严先生的录像证实了他的说法:演唱会开始是歌舞,快到晚上8时,歌迷终于盼来了张镐哲,在唱了第5首歌后,一群女演员涌来围绕着张镐哲,群芳中张镐哲不太引人注意,悄然下台。严先生用手指着录像里张镐哲的身影:“这不是障眼法吗?让一大群女演员遮挡住张镐哲,我们看不到的时候他走了。”
主办方说法 发现错误修改不及
明明是张镐哲的演唱会,怎么只唱了5首歌就偃旗息鼓了呢?记者了解到,主办这次张镐哲演唱会的,是上海海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办单位是上海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昨天下午,记者与上海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朱经理和总经理助理王小姐取得了联系。对方表示,张镐哲的这次演出,由江苏省文化厅在7月13日得到了国家文化部的批准,在《演出核准书上》,核准韩国的张镐哲与江苏盐城歌舞团合作演出,每张票价150-350元。核准书并没有批准是张镐哲演唱会,张镐哲只是作为嘉宾登台唱4+1首歌。得到核准书后,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委托海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具体操作演出的广告、门票等事宜。
前天下午,演出快要开始时,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派出资深员工苏先生到朱泾镇金山电影院协助工作,赫然发现横幅、海报和门票上,都写着是“好男人张镐哲演唱会”,非常容易让歌迷认为就是张镐哲的个人演唱会,而不是合作演出,因此苏先生立即对海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提出改正建议。但对方并没有立即修改,以至于造成歌迷不满。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对此已经责成海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海乐公司的书面说明很快传递到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澄清在所谓的张镐哲演唱会宣传期间,共“发出了50张写真广告(海报),14条横幅,文字为‘再回到从前好男人张镐哲演唱会’”,说明上承认,在演出前,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的苏先生发现了问题,这样的宣传可能误导歌迷认为演唱会是张镐哲的,而并非是合作演出,因此要求海乐方面修改广告,说明张镐哲是特约歌手或者嘉宾,并且只唱5首歌。海乐方面表示接受建议,但由于张镐哲迟到,工作人员都在忙着别的事,把这件事情给耽误了。海乐公司还解释说,由于这个演唱会多数是团体票,在订购的时候,对订票的单位作了说明,不是张镐哲的演唱会,因此,了解实情的歌迷应该是多数。
律师观点 门票退一赔一或重办演出
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律师认为,作为歌迷来欣赏张镐哲的演出,歌迷就是法定的消费者,这是一起典型的欺诈消费者的案例。首先,举办方构成欺诈行为,因为对外宣传是张镐哲演唱会,那么张镐哲就必须全程参与,最起码也要按照惯例,担当主要演出者,如果邀请几位嘉宾,也可以理解,但仅仅唱了5首歌就离去,其余都是其他节目,这事实上就不是张镐哲的演唱会,称之为张镐哲演唱会是名不副实。其次,合同法规定,演出合同的签约人不能由第三人替代,合同约定是谁演出,就必须由谁来演出,这是演出合同与其他民事合同最大的区别,张镐哲演唱会,就应该是张镐哲演唱,但事实上显然很多演唱是别人替代的。
门票作为消费者和举办方的合同,广告承诺作为合同的条款,都约定要有张镐哲作为主要演出者,显然举办方违背了合同约定。张镐哲作为名人,其个人演唱会的价格、影响力、吸引力必然超过作为嘉宾出席的表演,但打着演唱会的旗号吸引歌迷,举办方有不当得利的嫌疑。
因此,根据《消法》第19条和49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证,在没有得到保证后,有权利提出门票退一赔一的要求。而据《合同法》中第60条演出诚实信用原则,举办方应该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因此,如果歌迷不愿意门票退一赔一,而是要求按照承诺欣赏张镐哲的演唱会,那么,举办方有责任和义务再为歌迷们举办张镐哲的演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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