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真唱运动’的三周年,但是这个运动目前已搞不下去了,因为我们已经成功了!希望‘假唱’能够尽快受法律条例所约束,希望我们这些真正的音乐人,有一个更良好的演唱和创作环境……” 假唱时代宣告结束。
崔健接受搜狐记者采访:
记者:今年真唱收到效果,明年怎么样
崔健:我们可能会将真唱运动变成音乐节的形式。
记者:经过了三年的时间,真唱运动得到了国家的认可,现在心情如何?
崔健:严格讲,促使这个事情能成功的,并不是我一个人、一帮人或是我们这个运动,还有很多热爱音乐的人士,我们想我们只是把一些积压的一些积怨表现出来。具我所知是有人把假唱这种非法形式做为赢利的方式。
记者:如果假唱继续下去,那么将对乐坛造成什么影响?
崔健:没有任何借口可以说假唱是有道理的,几乎所有影响都是坏的,他带来一种懒惰现像。会给音乐观觉上,给人们的欣赏上带来一种损失;同时也是让技术人员出现懒惰,制作的部门非专业化。
记者:假唱经过你们的努力会杜绝吗?
崔健:我想,中国有很多的法律,早就有了,但是需要执法的一种强硬才能杜绝,我觉得盗版现象已经是一个非常现象了,但是为什么还没有杜绝,就是我们的执法还不够,我觉得假唱现象在一段时间内还是会存在的。
记者:假唱的最大受害者会是谁?
崔健:我觉得几乎没有受益者,除了这些跟商业有关的人,他们可能在点钱的时候是受益的。包括对于演唱者,这对于他们的声誉都不是有利的。因为你没有唱,但还要做一种投入状,这是很痛苦的一种事情,演唱不是演唱,音乐不是音乐,本身就很痛苦。但是我觉得这在电视录演上是很困难的事情,因为他们的制作团队庞大,制作比较复杂。我觉是其实这事情很也容易做到,就是如果他们是假唱的话,他们就不应该拿话筒。
记者:但是现在娱乐圈、有些人对于你的这种做法并不理解,他们有一些负面的声音,你为什么还要坚持下去?
崔健:他们并不是不理解,等他们知道这是好事的时候,他们会接到更多的单子,收入会增加,音乐生活会有所体现,现场的演出是音乐家真正的享受。
记者:做为观众,如何能分辩真唱和假唱呢?
崔健:如果现场的话,我觉得有相对来说较为容易,因为声音会不一样,而且有很多的专业人士在专业上进行监督,大家应该相信将来的舞台的真唱会越来越多。而并不是像现在看一场是给你的面子,他们对演员并不是真正的信任。
记者:对于非营业性的演出,仍然进行假唱的话,您会如何对待?
崔健:我觉得非营业性的演出,也是一样的,如果还是存在欺骗性行也是一样的。
记者:您听过很多歌手演唱后,您觉得台湾、香港和内地,哪一地区真唱的水平最高呢?
崔健:这个很难做评价,具我所知港台的规范和操作形式与国际接轨较早。所以他们有大量的人员在为这个行业而工作,所在娱乐业可能解决了很大的就业问题。那么,他们要为什么样的艺人而工作,是为会唱歌的艺人工作,还是为能销售的艺人工作,我想这个应该从一个宏观的角度上来考虑,是一个社会性的严肃问题。如果在中国还没有这种销售形式还没有与国际接轨的时候,我们国内创作的基础是非常好的,我不希望看到被盲目的包装,这种销售是老大的观念之后,这种团队的成功,我更希望看到的是音乐人的成功,我认为大陆还有这个基础。
记者:有没有想过真唱运动三周年结束后,有没有想过用音乐节的形式,来延续下去。
崔健:我希望真唱运动能有个副标题,我觉得我们都有这个意愿,真唱运动是非常有福气的。从一开始就非常顺利的。所以我想更多人的努力对于音乐的发展,实际上是我们真正感激不尽的心愿,我希望能有更多的时间去做音乐。
记者:您刚才在台上说,9月24日要开个唱,为什么要叫“阳光下的梦”呢?
崔健:我个人觉得这个名字非常好,能代表我们目前的状态,也许我们赶上了一个好天气吧,不光是政治上的,还有自然环境上的。
崔健:大家如果有任何有些法律方面的问题,可能来咨询我们的法律顾问陈旭,我想下面更多的事情,是需要他来回答的。
记者:您最后一次被要求要假唱是什么时候?
崔健:没有,从来没有,我以前在做专辑的时候,曾有一家唱片公司要我做个伴奏带,说做宣传活动中,可以用。我当时觉得我连伴奏带都不会用,所以都没有做。
王海、陈旭:我想借这个机会,与媒体讲些我们的意见,我觉得从法律上来讲,崔健提倡的这种真唱运动已经取得阶段性的成果,从法律上来讲,把假唱定义为非法行为。这是我们运动的一个成果,但是现在的关键是,如何执行下去,我们有了法律,能不能依法办事,我希望所有的朋友们都能来大力监督,如果有了假唱行为,我们媒体能不能大家一起封杀他,批评他。这是我们所关心的,所以文化部以及有关领导有这个新的法规,这是我们所开心看到的。
王海:我觉得这个事情只是一个阶段性的胜利,如果想达到预期的效果,还需要一个案例。这里边可能需要一些专业人员,从内部提供一些线索,让假唱的人受到惩罚。这样法律的威慑力才能体现出来,要不然法摆在那里也没有用。我们是不是可以考虑运作一个基金或是一个奖金,如果谁能提供确切的证据,我们能提供一些奖励的话,从零突破一下,有一个案例才行,逮着一个算一个,总要逮着一个“活”的才行。
记者:你们觉得假唱和假冒伪劣商品有什么不同吗?
王海、陈旭:这个没什么不同的,对于其他同行这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严格来讲,其他的机构可能以对实行假唱的公司提出反不正当竞争的诉讼。
记者:能不能理解为您这次的演出是您发起真唱运动的一个完结篇呢?
崔健:这主要是真唱运动应该是一个社会性的活动,而不是一个音乐家该做的活动,我更愿意去做一些有关音乐家音乐做的事情。
记者:您觉得这个法律的出台,是对于您呼吁真唱运动的一个很好的回报吗?
崔健:这只是巧合,我听说这是从上海市先立的法,然后才到了国务院,也许在早先就已经有了一些有心人在做这件事情了。很多的老一代艺术家在努力去做这件事情,我听说他们给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在提出议案,在讨论这件事情。
记者:跟这个条款一起出台的还有另外一个细则,就是有关商业演出赠票的问题。您是如何看待的,采访了很多业内人士都表示不同的意见,在搜狐网上也是争论较大的。一种意见是表示很难杜绝,有很多人认为媒体赠票或是其他用途都是少量的,大量的全是被公安和消防等部门给消化了?您是如何看待的呢?
崔健:我觉得早应该有个法律出台了,我也非常支持这个法律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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