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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受社会关注的网络歌曲《香水有毒》侵犯著作权案,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法院判令原告被告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有限公司停止侵权,并向原告北京太格印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新浪互联信息有限公司的败诉标志着网络版权的维护得到了一定的支持,但仅仅1万元的赔偿金对于打击非法下载可谓隔靴搔痒,并没有起到警示的作用。甚至更加纵容侵权行为的泛滥。1万元相比于授权的费用微不足道。也许这刚好让非法商家看到了其中的妙处!1万块钱的“手续费”就可以圆满结案,这样的结果“甚好”
就此《香水有毒》的归属人太格印象歌手胡杨林(胡杨林新闻,胡杨林音乐,胡杨林说吧)提出反对“非法下载”的呼吁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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