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
西北赛区通知
为促进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满足人民群众传唱优秀歌曲的需求,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将共同举办“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
一、活动宗旨
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以举办大赛为依托,以推动创作为重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把广泛动员和组织创作结合起来,把评比过程变成激发文艺工作者积极性和创造性的过程,变成普及推广优秀流行歌曲的过程。力争通过此次大赛,推出一批内容健康、旋律优美、特色鲜明、群众喜爱的优秀流行歌曲。
二、组织机构
大赛由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共同主办。本次大赛在全国共设立六个分赛区,其中西北赛区设立“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西北赛区)”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协调、指导大赛办公室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大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陕西音协,办公室成立歌词和歌曲两个专家委员会,对报送作品审定把关。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区音协负责组织艺术创作工作,西北五省、区广播电台、电视台负责优秀歌曲的宣传推介工作。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新疆(包括新疆建设兵团)、甘肃、青海、陕西、宁夏的词、曲创作者,专业和业余作者均可参与。
(二)创作时限
参赛作品须为2008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流行歌曲、歌词。
(三)作品要求
1、体裁上,应为形式、风格多样的流行歌曲、歌词。
2、题材上,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贴近群众。
3、作品力求歌词生动、旋律优美、易于传唱,即“好听、好唱、好学、好记”。
4、作者提交的作品及音响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5、作者投稿参与此次评选活动,即表示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的所有形式(包括曲谱、音响资料等)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其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拥有永久播放权和播映权。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四、报送原则及方式
本次大赛的报送原则为,广泛发动各地专业、业余词曲创作者,特别是基层创作者,为他们提供便捷的报送渠道。
歌词、歌曲的报送方式如下:
歌词作品以电子版的形式直接报送至陕西音协专设邮箱:lxgqzj@163.com (请注明报送者姓名及联系电话),每位词作者报送篇数不限,曲作者限报3首。大赛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评选出的推荐歌词,大赛办公室将在陕西音协官方网站(http://www.sxma.org)上公布,供曲作者选择谱曲(词曲作者合作创作的歌曲与为公布歌词谱写的歌曲具有同等的参赛资格)。
作者把完整的歌曲作品以曲谱(可带录音小样)的形式报至省级报送单位,再由各省级报送单位把初选后的作品报送到所在的分赛区办公室,由各分赛区按照确定的评选原则进行评选后,报送至大赛办公室。
作品可跨区报送,但不可在不同区域重复报送。跨区报送的作品须得到作者唯一报送的承诺和授权。
五、评选原则及程序
本次大赛的作品评选采取群众与专家相结合、群众评选意见为主的方式进行。西北赛区所属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报送单位在召开西北赛区联席会议和新闻发布会后确定。
(一)各省级报送单位的初评
各省级报送单位对征集的作品进行原则性把控,经初评,把符合报送要求的作品报送至分赛区办公室。
(二)西北赛区的复评
西北赛区办公室按照评选原则所确定的程序,组织复评工作。从中选出20-30首作品,报送到大赛办公室(需要有录音)。
(三)上报作品的终评
大赛办公室汇总的150-200首作品,将通过电台、电视台和网络进行推广宣传。根据群众与专家相结合、群众评选意见为主的原则,选出30首获奖入围作品。
(四)等次奖及优秀奖的评选
30首获奖入围作品,按照群众反馈意见为主的原则,最终评出等次奖和优秀奖。
群众意见反馈的信息平台为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搜狐网络。三个信息平台的投票方式自定,如中央电视台可使用央视网投票、《中国电视报》投票、短信投票等方式;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可使用中国广播网投票、电话投票等方式。各自统计歌曲排名结果,统一汇总至大赛办公室,作为作品评选的依据。
六、西北赛区歌曲报送及相关活动起止时间
1、7月上旬确定各省、区报送单位联系方式,召开西北赛区所属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相关单位联席会议和新闻发布会,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2、省级报送单位的歌词和歌曲征集时间
歌词征集从下发通知之日起即可开始,截止到2008年9月30日。
歌曲征集从下发通知之日起即可开始。
3、各省级报送单位时间从下发通知之日起截止到2008年12月10日前;
4、西北赛区办公室择时召开流行歌曲创作座谈会、改稿会,最终于2009年1月31日之前,将遴选录制的20-30首作品报送至大赛办公室。
七、西北赛区办公室联系方式
“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西北赛区)”办公室设在陕西省音乐家协会。
联系人:周延新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体育馆南路19号(710054)
电 话:029-8781 9345
邮 箱:lxgqzj@163.com
大赛办公室拥有本通知的解释权。
“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
西北赛区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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