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刘迪)“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上海地区歌词征集评选活动近日启动,即日起面向全市征集稿件。
此次评选活动无专业、业余之分,只要是2008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流行歌曲词作皆可参与评选。专家认为,只要是积极健康、大众喜闻乐见、易于传唱的作品就是“流行”,不能狭隘地理解为“通俗”。哪怕是一首儿歌,只要受欢迎,只要能够被传唱,都可被判定为参与评选。此外,征集评选工作小组尤其强调了“著作权”相关事宜,规定“作者提交的作品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评选小组由上海市作家协会和上海市音乐家协会的有关资深专家、诗人、专业歌词作家组成,他们将对应征歌词进行筛选评定,并初选出50首作品,9月中旬刊登于《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新闻午报》上,并在东方网上刊登,供读者网友投票。9月下旬,结合群众投票,最终甄选出优秀歌词作品20个,推荐、委托作曲家谱曲。大赛截稿日期为8月31日。
应征稿件请寄:上海市巨鹿路675号上海市作家协会“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上海地区歌词征集活动办公室。邮编:200040。投稿电子信箱:ggyxgczj@yahoo.cn。联系电话:(021)54037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