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婉婷在加拿大演出 |
早些时候在北京麻雀瓦舍的一场演出 |
不如先来做个“能否成为成功音乐人”的自我潜质小鉴定吧。
你热爱音乐吗?
这可不是句废话,音乐行业不是个能轻松度日的行当,如果你真的决心当个音乐人,那你必须得先热爱音乐,而不是指望通过它来牟利。
虽然同为创意产业,但音乐不像电影那样“油水充足”,所以你可能得身兼数职才能维生,甚至有时需要委屈自己;可音乐行业又不像传统行业,如果你过分委屈自己,那你永远也不可能成为行业里的佼佼者。
我这儿有个判断你是否热爱音乐的最简单方法:如果你玩的是大众接受度很高的电子舞曲,可能两年内就能走红,但你创作的是最偏门冷僻的实验噪音,可能得花上十年才能等到一个忠实歌迷,那你会为了尽快走红,而去勉强自己玩采样和合成器吗?
放过无辜的歌迷们吧,充斥在他们生活中的彩铃音乐已经够多了,他们真的不需要再有一个只热爱成名而不是热爱音乐的“音乐人”来污染他们的耳朵。
要成为一个成功的音乐人,我这儿有一个非常简单的Tips:所有通往成功的方法,都应以尊重音乐创作不被扭曲为前提。
所以,哥们儿/姐们儿,你敢说自己足够热爱音乐吗?
你有作品吗?
别再自满于那几首Demo了,对于一个音乐人来说,一天创作一首歌曲都不算过分,音乐除了要靠天分,也得靠勤奋,不理解的话可以自行搜索一下“一万小时天才理论”,越多作品越能帮助你提高自己的创作能力。
而对于想签约的音乐人来说,作品就是你的履历。所以别再偷懒了,哪怕一段小小旋律,记下来,说不定哪天就能成为某首大热歌曲的高潮段落。
你懂得经营吗?
“懂得经营”并不是一个贬义词,必须严正声明,“经营”不代表商业化,在所有事物都热衷于建立自己品牌的今天,音乐人也可以把自己当做一个品牌,关键在于,你懂不懂得根据自己的音乐和自身的特点来经营品牌。
经营其实就是为了突显优势,缩短你和歌迷之间的距离,让歌迷更容易喜欢上你。
好比说,对于披头士来说,演出是他们经营自己品牌的一种方式,因为他们深知自己的魅力在于现场,而且在那个年代,演出能够迅速而大量地接触歌迷;而对于Artic Monkeys和曲婉婷来说,MySpace/豆瓣是他们自我经营的最佳踏板,在这个年代,社交网络才是展现音乐人魅力的绝赞工具。
要懂得经营也不难,只要你能客观审视自己,试试用最简单的4个“W”来问自己:
Who Will Like My Music?谁是我的受众
What Should I Do?我该做什么(去了解他们)
Where Are They?他们会在哪里出现
When Should I Meet Them?我该何时与他们互动
假如你能找到这四个问题的答案,那么“经营”对你来说,并不是个难题。
热爱音乐、有作品、懂得经营——以上三点潜质你都具备了的话,那么下面该动真格的了,来沿着曲婉婷的路看看你可以做些什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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