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音乐版权收费是必须要实行了。现在整个行业都在推动,这不是一家公司的想法,而是这个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宋柯认为。
一个下午,一杯咖啡,喝了四个多小时,恒大音乐公司董事总经理宋柯几乎没有停歇,见了几拨人,音乐成为最重要的话题。
这是宋柯最喜欢的状态,“烤鸭店,我只是入股,有专业的团队在做,音乐,我一直没有离开过,但不可否认,开烤鸭店,对于我们做音乐产业,无疑是有借鉴的。”宋柯近日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从华语音乐顶尖级操盘手到开烤鸭店再到恒大音乐,宋柯的所谓“回归”无疑代表着一种趋势。
“数字音乐版权收费是必须要实行了。现在整个行业都在推动,这不是一家公司的想法,而是这个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宋柯认为。
这背后一是来自全球数字音乐产业发展的助推。
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提供的《2012数字音乐报告》显示:全球唱片业形势在好转,2011年数字音乐收入52亿美元,比前一年“健康增长”了8%。
这是2004年开始记录以来增长率的第一次提高。此前,全球唱片业数字音乐年贸易收入一直在增长,但增长率逐年下降,2011年相对于2010年是第一次加速增长。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CEO弗朗西斯·摩尔曾对本报记者表示:数字音乐收入占行业总收入的1/3,美国则高达50%。
遗憾的是,在该报告中,并没有来自中国的数字音乐产业的数据统计。
IFPI中国区首席代表郭彪告诉本报记者,中国数字音乐产业的市场才开始,“我们从今年开始,会有统计的。”
但本报记者了解到,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内部对国内的数字音乐产业已有一个统计——因音乐版权产生的产值至少已有几千万元。
“只是这里分配不合理,著作权人拿得很少。很简单的道理,创作源头,也就是内容生产这块几乎是枯竭的,没有内容生产,渠道、营销做得再好,对于数字音乐产业也是无济于事的。当各利益相关方意识到这个问题时,也就是我们达成共识的时候,现在这个共识并没有问题,只是一些改变需要时间,这个时间,我想,并不远。”宋柯表示。
只为爱好“埋单”?
在宋柯抽身“卖烤鸭”的这段时间,音乐本身的魅力并没有消失,他只是在另一个平台上“熠熠生辉”。
那就是以数字化为基础的平台上。
“做数字音乐网站的人最初还是从兴趣出发。” 巨鲸网创始人陈戈表示。
2006年3月,巨鲸网上线,一个创业型的企业在用户都没有的情况,还是先要采取收费模式。当时巨鲸网和中国电信互联星空合作,包月捆绑用户付费,但每月几万元的收入仍很难维系一个企业的正常发展。
这一年第一场雪时,一群爱音乐的人也在杭州的一家小咖啡屋开始了他们的追梦之旅。包括虾米网创始人王皓在内的几个人想到的是一种创新的模式:利用P2P(Peer to Peer,对等连接,每个参与者有同等的能力,可以发起一个会话)用户分销模式与口味匹配引擎来吸引用户,从而实现音乐网站、唱片商、用户三者的共赢。
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首先解决的问题就是需要大量的正版音乐的版权。
历经两年多的谈判,巨鲸网与世界各地的唱片公司合作,推出上百万首的正版音乐,2008年8月谷歌入资巨鲸音乐网,联手推出“谷歌音乐”,改变原服务模式推出免费正版音乐下载服务。
2008年,虾米网开始做付费音乐下载。但因为基数用户非常少,正版音乐下载收费难以成行。
这也逼着这些创始人不得不改变“靠版权收费得以生存与发展”的初衷,转而只有通过“流量变换广告”,广告成为数字音乐网站的主要收入来源。
2009年9月底,谷歌音乐搜索开始卖品牌广告。当时谷歌Double Click上线,巨鲸网是谷歌第一个用Double Click卖品牌展示广告的产品。但随着2010年谷歌退出中国事件的发生,原本的在线广告出现在谷歌音乐搜索上的计划未能实现。即便如此,从2009年的9月到2010年9月,巨鲸网仍有上千万元的广告营收。
2012年,虾米网的付费加上广告收入,其营收是1200万元。然而,在虾米音乐千万级别的用户中,付费下载的用户不到1%。
公开的信息显示:2009年,在线音乐市场营收中,来自网络广告的收入占88.3%,用户付费的收入占5.1%,其余6.6%的收入来自在线音乐服务商音乐内容推广、第三方软件合作推广等。
“但这些费用远远不及我们所购买的版权费用,可能只有十分之一,更不用说其他人员、宣传等费用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
如此窘境使得全国的音乐网站急速缩水,由2008年的2000多家音乐网站到现在的数十家。仅存的这些网站中,也在寻找基础流量大的“大山”。
今年1月10日,阿里巴巴集团收购虾米网,4月底,淘宝网联合虾米网推出边听音乐边购物的服务。
当本报记者试图询问到其中几家数字音乐公司的利润率时,并未得到准确的数据,它们给出的答案多是:“还说得过去吧,更多还是爱好在支撑。庞大的用户流量也是音乐行业的重要基础,而音乐是一个很好的载体,将用户留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