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英文original:起初的;最早的;首创的;独创的;真迹的;非复制的。
1最基本的是不抄袭别人,自己作词作曲,独立创作。
2更高层次是“我手写我口、我口唱我心”,不因循守旧,不模仿经典,不人云亦云,不讨好既定的审美观,特立独行,自成一派。例如:迈克尔-杰克逊
翻唱(改编):
将已经发表并由他人演唱的歌曲重新演唱,根据自己的风格重新演绎。翻唱需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某些富有创造性的翻唱也属于原创的范畴。
抄袭:
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包括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隐性的抄袭现象比较普遍,即虽然由自己作词作曲,但实际上因循守旧,人云亦云,陈词滥调。例如XXX。
致敬(Tribute):
翻唱经典大师的经典之作,以表达敬意。例如王力宏向杰克逊致敬。
假唱:
也叫作夹口型、对嘴,香港称“咪嘴”,指歌手于现场表演时播放预录歌曲,并以实际上未发声的唇型配合。假唱在香港曾经非常普遍。2002年的《真唱运动宣言》中称:“假唱给艺术的中庸化、媚俗化提供了繁殖的温床。让公众在不知情的状态下,获得低质量的精神消费,这是不道德,也是不公平的,属于欺诈行为。”
真唱运动:
2002年8月7日,由崔健发起了“真唱运动签名行动”,包括罗大佑等两岸知名艺人及数千名歌迷进行了签名仪式。真唱运动宣言摘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真唱运动”应该是全人类的运动。因为嗓子是人类第一件共同的乐器,而现代科技正与商业合谋,试图扼杀或替代这一人类最为珍贵的东西。我们希望假唱成为全世界所有音乐家都感到可耻的行为,只有真实的音乐才是真正动人的、感人的音乐。”
D.I.Y:
即自己做(Do It
Yourself),“我粗糙,但是我创造”,这是很多乐队和艺人信奉的独立自主精神。
独立音乐:
有音乐人自己筹资创作,完全符合自己的音乐理想,不受商业限制的音乐门类以及音乐厂牌。独立音乐应该包含任何音乐,只是它所表现出来的态度是一致的。对于自我、世界、周边和生活等,有着自身独特的理解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创作理念,最后以音乐的方式能够做到确切表达。
独立流行:
独立流行可以看作一种更有旋律、更少嘈杂以及更少焦虑的摇滚乐类型,它所折射的是地下音乐柔和、唯美的一面。独立流行音乐更着重于声音的融洽、音乐的编排以及歌词的创作。这种音乐的侧重点都是歌曲多于声响。 尽管独立流行信奉D.I.Y(自己做,Do It Yourself)精神,但是却反对虚无主义态度以及音乐上的声音碾磨处理。 代表艺人如陈绮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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