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dy Gaga——“格莱美”太小,国际乐坛才大
要说2009年谁能代表在国际流行音域代表美国,那还非Lady Gaga莫属。在一定意义上,Lady Gaga其实已经不是一名歌手,而更像是一种潮流文化的推动者,她正在走的路,实际上也就是Madonna曾经走过并一直在走的路。唯一不同的,只是这个接受度更高、宽容度相对更高的社会,更容易的就接纳了Lady Gaga的种种“怪相”,因此她也就可以跳过女权这一关。而流行音乐技术发展已经到了瓶颈的大环境,也让Lady Gaga还能跳过Madonna对舞曲音乐革命的这一关,不用再在音乐探索性上大费周章。所以,她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如何靠形象、靠动作、靠言语来雷倒众生。
Lady Gaga现象是这个时代必然的衍生物,是这个视觉时代具有代表意义的偶像。她的出现,不会对流行音乐的技术领域产生任何影响,而抛开那些视觉的东西,她的舞曲在美国流行乐坛,很难说达到什么样的高度,至少并不具备突破性的尖端优势。而她在2009年席卷美国式的狂热,很大程度上还是归功于她用形象促销音乐的手段。这并非是流行音乐发展的新趋势,只不过Lady Gaga用更夸张的重手法,将这种趋势升级换代而已。
在这个意义上来讲,Lady Gaga在一向以音乐为本的“格莱美”上,就变得没什么优势可言了,在本届舞曲类奖项的争夺中,她2009年的那些销量、公告牌成绩、MTV奖项等等,显然并不能帮她太多的忙。Lady Gaga,很有可能会成为2009年,赢了全球乐坛,输了“格莱美”的超级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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