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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世界爵士音乐发展史 走进那些主流与非主流

  Jazz Rock(摇滚爵士乐)与Fusion(融合乐)[1970]

   摇滚爵士乐专指迈尔•戴维斯在60年代中后期所创作的爵士乐风而言。60年代中后期,以咆哮乐为主体的现代爵士乐舞台虽然还拥用一些追随者,但乐迷已明显流失,当道的自由爵士乐由于难涩难解,且颇具争议性,它的影响力除了欧洲之外,欧奈•何尔曼的大半美国同乡可不买他的帐。猫王和摇滚乐的新天王(披头士)正在那里摇头晃脑,抖动双腿,侵蚀爵士乐江山的版图。什么时候最受人欢迎的黑人音乐已经变成灵魂乐,电子蓝调音乐或甚至是摇滚了呢?是否真的爵士乐已死?!这些存在当时许多爵士手和乐迷心中的结,终于,在迈尔•戴维斯决定以打不过他们就加入他们 作为策略,于1969年连续推出2张结合摇滚节奏、电子乐器和爵士乐成功专辑《Ina Silent Way》和《Bitches Brew》后,有了正确答案。

   迈尔•戴维斯的摇滚爵士乐团体也带出往后在爵士乐坛上失学举足轻重角色的乐手,如:吉化手约翰•麦克劳林(John Mclaughlin)、键盘手契•可立亚(Chick Corea)和萨克斯风手韦恩•萧特(Wayne Shorter)。不久,迈尔•戴维斯的团体瓦解,团员们也各自分道扬镳,如约翰•麦克劳林所组的“Mahavishnu Orchestra”乐团,契•可立亚所组的“回到永远”“Returnto Forever”、Joe Zawinul和韦恩•萧特所组的{气象报告}{Weather Report},都是赫赫有名的融合爵士乐团。70年代,他们的音乐融合了灵魂乐、放客和拉丁爵士乐,即所谓的“第二波融合爵士乐时代”。其他代表性人物还有菲立浦•凯撒林(Philip Catherine)、比利•柯本(Billy Cobham)、韦纳•克朗茨(Wayne Krantz)、间谍(Spies)乐团、蕾妮•史坦(Leni Stern)。

   迈尔•戴维斯代表的摇滚爵士乐风之后,就是所谓的“融合爵士乐”(Fusion),或,有人将迈尔•戴维斯60年代末的摇滚爵士乐风之后到80年代所有有关此类型的风格称为Jazz-Rock Fusion(摇滚爵士融合乐)。

  Post-Modern(后现代咆哮乐)[1980]

   “后现代”(Post – Modern)一词最早出现在70年代中后期的一些文学评论上,它在建筑上的延伸则在指反合理的、理性的、机制的、千篇一律的线条、动脉、造型……与色彩的现代主义建筑创作意念。

   红帽唱片公司认为:像希西尔•泰勒是开创50-60年代此乐风的先驱者,乔治•葛罗(George Grawe)也将成为80-90年代的新旗手,而约翰•佐恩(John Zorn)更为许多乐迷和乐评家认定是当代的新锐之一。因此{后现代爵士乐}被制造出来。如果听过约翰•佐恩的两张专辑《给露露的消息(News for Lulu)可对将约翰•恩的风格有更深入的认识。另他在DIW唱片公司所录一系列的《Masada》也深受爱乐者称赞。

  Harlem Jazz(哈林爵士乐)[1920]

  哈林爵士乐是指20年代发生在美国纽约哈林区『哈林文艺复兴运动』在爵士乐上的风格而言。这个时期的黑人自觉运动,最早以弘扬黑人传统固有的文化与精神为主要诉求,尤其强调的是在文学与艺术上,更为这个运动的先驱们所看重。但是后来它也被推广到爵士乐的领域。

  Big Band(大乐团)[1930]

  大乐团时代大约起源于20年代中后期,以艾灵顿公爵(Duke Ellington)与班尼•顾德曼为主的爵士乐风格,它不只兴盛在30年代中期及摇摆乐时期,40年代中期的咆哮乐迪•葛利斯比(Dizzy Gillespie)、50年代的酷派爵士乐吉尔•艾文斯(Gil Evans)、60年代的自由爵士乐桑若(Sun Ra)、70年代爵士摇滚及融合音乐唐•伊尔斯(Don Ellis)、梅纳•佛格森(Maynard Ferguson)、及至80年代的克劳斯•柯尼(Klaus Konig)后现代咆哮乐都可找到它的踪迹。其他知名的大乐团还有:康特•贝西、吉尔•艾文斯等人所领导的团体;可以说,大乐团是爵士乐中永恒的象微。 大乐团的编制一般在10人以上,它所涵盖的乐器为:3支以上的小号、2支以上的长号、4支以上的萨克斯管(以上乐器亦可分为数部,如果编制够大的话;另有的乐团会增加单簧管为主旋律声部,如班尼•顾德曼乐团);伴奏或节奏乐器则有:钢琴、吉他、贝斯、鼓和其他弦乐器。

  由于大乐团的形成与发展与1935-1946极盛一时的摇摆乐在时间上有某种程度的重叠,致使许多乐评家与乐迷常将两者混为一谈,这实为一时不察的疏忽。简单的说,大乐团是一个乐队编制上的组织,透过这个大型的组合,它可以吹任何爵士乐风格的编曲曲目。当然,摇摆乐只是其中一种可能(或许,有人会说大乐团吹奏摇摆乐让人听来较具摇摆感,但事实证明,一些后来的小型乐团(Combo)也可以摇摆的很好,如:班尼•顾德曼的六重奏);另一个差异是,摇摆有效为严谨的节奏和较多的即兴独奏,早期的大乐团独奏乐手则受限较多,也较没摇摆感。另有一些学者将大乐团为分“Swing Bands”或“Hot Bands”,“Hot Bands”如艾灵顿公爵与康特•贝西所领导的早期大乐团,而“Sweer Bands”如葛伦•米勒(Glenn Miller)所领导的较后期的大乐团。所谓的Swing、Hot与Sweet只是为了要区分这些乐队所代表的细节上的差别而已,并无特殊意义,因为它们同时指向一个主题:大乐团爵士乐。

  R&B(节奏布鲁斯)[1940]

  简言之,“节奏布鲁斯”早是50年代初,有A&R(负责艺人与挑曲目)经理及杂志专栏主笔们用来描述一种带有强烈节奏、源自30年代哈林跳跃(Harlem Jump)爵士乐、布鲁斯的流行音乐。“节奏布鲁斯”一词被创造后,很快地取代原来的旧字眼——黑人唱片(Race Records)。这种乐风早期代表性人物是路易斯•乔登(Louis Jordan)和雷•查理斯,后期则有蕾蒂•毕安卡(Lady Bianca)、孟斐斯号手(The Memphis Horns)和玛丽亚•马尔道(Maria Muldaur)。

  Ethnic Jazz(民族爵士乐)[1950]

  “民族爵士乐“在50年代时主要在指结合南美洲的拉丁乐风的爵士乐,但这个用语后来则被扩大泛指所有带有自身民族音乐特性的爵士乐。这种民族爵士乐风著名的乐团有阿拉伯藉的拉比-阿布-哈里尔(Rabin-Abou-khalil)、葡萄牙籍的玛丽亚•荷奥(Maria Joao)、南非籍的阿布杜拉•伊布拉因-达乐•布兰德(Abdullah Ibrahim-Dollar Brand)和匈牙利籍、结合巴西风格的费连•史尼伯格(Ferenc Snerberger)。

  Modal Jazz(调式爵士乐)[1955]

  调式爵士乐是50年代末期酷派小号手迈尔•戴维斯(Miles davis)发展出来的一种以非自然音阶(非和弦,如:采用严谨的古典音乐调式音阶——dorian、phrgaian和西班牙、印度音乐的音阶)为主要创作来源的爵士乐形态,调式爵士乐(Modal)常被误认为与大、小调式(Mode)有关。或许,Modal Jazz翻译成“形成爵士乐”或“音形爵士乐”较不会产生这种混淆。这种创作手法因为比一般以“和弦进程”(Chord Progressions)模式创作容易,常为部分乐手采用,再者,也因它可以较自由的和声诠释,使乐手更容易创造出一种从容、沉思的感觉。第一首知名的调式爵士乐风的曲子是迈尔•戴维斯1958年为哥伦比亚唱片公司灌录的《Milestones》专辑同名曲,此曲以AABBA为形式,A部采用G调dorian调式;B部则基于A调aeolian调式。随着迈尔•戴维斯的脚步,萨克斯风手加农炮•安德烈和约翰•柯川(John Coltrane)进一步更自由创作的调式爵士乐,如:约翰•柯川1960年专辑同名曲《Impressions》。其他重要乐手还有:麦克•布雷克(Michael bracker)和麦考•提那(McCoy Tyner)。

  Latin Jazz(拉丁爵士乐)[1960]

  拉丁爵士乐是融合古巴、波多黎名、南美洲等拉丁语系的舞蹈、打击乐器节奏元素与爵士乐即兴演奏的一种音乐类型。其特徵是将拍子细分为双拍的倍数,舍弃散拍乐与摇滚爵士乐的贯用节奏,在一个复合的、持续的群音中,重音不规律地落在一或二个小节中。其中最简单、普遍被采用的例子要算是哈巴内拉舞曲(Habanera或Danza)节奏。

   60节代,大量热情有劲、充满活力的拉丁节奏元素在爵士舞台上多元展现。带有森巴与较温和的Bossa Nova曲风的爵士乐大行其道,甚受年轻乐迷的喜爱。其代表性乐手和乐团有:康那辛拉丁乐团(Conexion Latina)、杰瑞•龚札雷兹(Jerry Gonzalez &The Fort Apache Bank)和希尔顿•路易兹(Hilton Ruiz)。

  Hip-Hop爵士乐[1990]

  90年代流行在纽约市爵士舞台的新爵士风格,起初它以黑人音乐为主体,随后在电台D.J.之间流行,这个结合强烈节奏乐风有些特徵:专属舞鞋、特定服装、电子乐器声和都市涂鸦,又“Hip-Hop爵士乐”被一些爵士乐评家归类为(饶舌歌爵士乐)(RapJazz)。这个乐风的知名乐团是:蓝色博物馆(Blue-Zeum)。

  Kansas City Jazz(堪萨斯爵士乐)[1920]

  堪萨斯爵士乐又称为『西南方爵士乐』,顾名思义,它主要是在美国西南各州成长与发展,例如:密苏里州、堪萨斯和圣.路易士。它在20年代和30年代盛行,与乡村蓝调、管弦乐队编制的散拍乐有着密切关连。堪萨斯爵士乐一般以8或者12小节蓝调为基础,强调萨克斯管的重要性、避免复杂编曲而宁愿较简单的『主』(或者带头,Head)编曲、靠记忆去排练爵士乐曲目、使用即兴叠句演奏法(Riff)吹奏一段乐句,更是成为堪萨斯爵士乐的标志。吹奏这种类型爵士乐的代表性乐团有:班尼.摩登(Benny Moten)、康特.贝西(Count Basie)、李斯特.杨(Lester Young)、克劳徳.威廉斯(Claude Williams)和杰.麦宣(Jay McShann)等人所领导的管弦乐队。30年代中期,堪萨斯爵士乐被融入主流的摇摆乐(Swing)中,成为了爵士乐的一部分。

  Chicago Jazz(芝加哥爵士乐)[1925]

  芝加哥爵士乐是20年代初在芝加哥的地下酒吧里发展出来的早期爵士乐,它经常被泛指为白人小型乐队演奏的爵士乐,如知名的奥斯汀高中帮(Austin High Gang)成员:吉米.麦克波特兰(Jimmy McPortland)、巴徳.佛瑞曼(Bud Freeman)、Frank Teschemacher和其他人所演奏的音乐。此外,这个时期的毕斯.拜徳贝克(Bix Beiderbecke)和艾迪.康顿(Eddie Condon)等人也具有代表性。

   芝加哥爵士乐虽然来自新奥尔良传统爵士乐,但也并非完全拷贝它,如班尼.顾徳曼(Benny Goodman)在单簧管演奏技巧上比鼓手金.库帕(Gene Krupa)更狂热、更外向的节奏有着不同表现,有别于传统爵士乐。一般而言,芝加哥爵士乐并没有发展出真正独立的风格。

  Progressive Jazz(革新爵士乐)[1950]

   革新爵士乐意指40年代中后期到50年代期间,以指挥史坦•肯顿(Stan Kenton)所领导的爵士管弦乐团演奏的音乐和鲍伊•瑞朋(Boyd Raeburn)在同期间灌录的爵士乐风格而言。这类型音乐的特徽是:以管弦乐团的编制形式(管乐器与弦乐器并重),运用古典音乐的曲式、编曲手法和爵士乐(摇摆乐和咆哮乐)元素,做出“冷与热”并列、狂暴喧嚣的不谐和音,和有复杂层次的音乐。其他知名的歌手还有克利斯•康纳(Chris Connor)和吉他手吉姆•霍尔(Jim Hall)

  West Coast Jazz(西岸爵士乐)[1950]

  顾名思义,西岸酷派爵士乐运动发生在50年代初期,美国西岸-洛杉机。尤其,在荷摩莎(Hermosa)海滩的灯塔(Light-house)俱乐部和好莱坞电影、电视录音配乐工业)。这个乐风的艺人以白人为主,但也有少有现杰出的黑人乐手,如:“现代爵士乐四重奏”成员、迪克特•戈登和奇可•汉弥顿(Chico Hamilton)等人。他们的创作灵感最初来自迈尔•戴维斯1949年专辑《Birthofthe Cool》,但随后的发展却有别于迈尔•戴维斯的乐风,如:著重精心构思的对位法、流畅灵巧的编曲手法、有较多的颤音、被压抑的情感、常按谱宣科和较少即兴演奏。西岸酷派爵士乐风格的严谨作风、高度专业的演奏技巧,常吸引学院派学生的注意力,唱片的卖座再加上录音配乐工业,有固定与优厚的待遇和工作环境,让这类型乐风的乐手们无后顾之忧,有较多的心思去开拓并实验新的曲风。其代表人物有:查特•贝克(Chet Baker)、巴布•库伯(Bob Cooper)、汉普顿•豪斯(Hampton Hawes),萧提•罗杰斯等。

  Crossover,Third Stream Jazz(横跨或第三潮流)[1955]

  第三潮流乐风起源于50年代中期,这个字眼最早出现在其灵魂人物之一—作曲家根特•舒勒1957年在Brandeis大学的一篇演讲稿中。其基本特质和主张是注重当代西方艺术音乐的创作技巧,再结合世界各民族的音乐元素(如:摇摆乐和非洲生动多元的节奏)去对抗任何一种已经得到即得利益的音乐,如此,让爵士乐手可以从中学习古典乐复杂的音调系统和大尺度的创作模式,此类型乐风的重要乐手为约翰•路易斯(John Lewis)和30年前风靡欧美横跨爵士乐的钢琴家贾克•路西耶(Jacques Loussicer)。第三潮流不是爵士乐主流的类型,但它帮助爵士乐乐手在更高的水平去拓展并延伸爵士乐中尚未被探测的可能性。它也常被错误的联想到20年代以保罗•怀曼(Paul Whiteman)所代表的“交响爵士乐”,无论如何,后者缺乏即兴演奏,而抽离爵士乐最重要的元素,就不是爵士乐。

  Neo-Classical Jazz(新古典爵士乐)[1965]

  “新古典爵士乐”是在60年代发展出来的爵士乐风格。顾名思义,这结合古典音乐元素和创作手法的爵士乐。这种乐风与50年代革新爵士乐、第三主流和欧洲爵士乐有相似之处。萨克斯风手丹尼尔•史耐德(Daniel Schnyder)是这个乐风的好例子。

  Loft Jazz(阁楼爵士乐)[1975]

  自由爵士乐在70年代中期的分支,这个门派的乐手常在纽约建筑物的顶楼(Loft)演奏这类型的音乐,故名之为(阁楼爵士乐)。这种乐风的代表性乐手以玛帝•艾力克(Marry Ehrlich)、奥利佛•雷克(Oliver Lake)、亚瑟•布莱斯(Arthur Blythe)和提姆•伯恩(Tim Berne)为代表。

  M-BASE[1985]

  “M-BASE”是一群乐手以共同理念互相砌磋的集合名词。其中以萨克斯风手史提夫•柯尔曼(Steve Coleman)在80年代末领导的“Five Elements”(五要素)为主体,其成员大部分来自纽约布鲁克林区的年轻黑人乐手,如:格瑞格•奥斯比(Greg Osby)和凯文•布鲁斯•哈理斯(Kevin Bruce Harris)。这个乐团以带有黑人饶舌歌(Rap)、“Hip-Hop”为强烈节奏元素爵士乐风,吸引许多年轻乐迷。

  Acid Jazz(酸爵士乐)[1987]

  Acid Jazz一词最早流行于80年代中期英美电台D.J.之间(不是乐手之间),或许您可拿它与摇滚乐的Acid Rock(迷幻摇滚)作一个比较,或许说它是一种商业现象或行为,比说它是一个自然演化的正规爵士风格来的贴切。因为,这种风格强调聆听唱片,而不是去现场听演奏会。“酸爵士乐”是复兴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的放客爵士乐,但放进非常多的“灵魂音乐”元素与商业推销色彩在里面,许多黑人乐迷喜欢这类型的爵士乐,其代表性团体是“蓝色博物馆”(Bluezeum),US3及匿名者×Incognito)。

  Smooth Jazz(轻柔爵士舞)[1990]

  “轻柔爵士乐”也是80年代中期发展出来的新爵士风格,它意指结合乐器演奏、流行音乐及轻爵士乐(LightJazz)的一种音乐类型,它的特质是:在特定的旋律上少即兴演奏。其知名乐手有:艾德•汉弥尔顿(EdHamilton)、史提夫•瑞德(Steve Reid)、桑姆•罗泰拉(Thom Rotella)和微风吉他二重奏(La Vien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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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edw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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