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是注定要改变世界的,比如埃尔维斯普雷斯利、比如鲍勃迪伦、比如披头士、比如迈克尔杰克逊。
对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生的人来说,迈克尔杰克逊已经成为印象中西方流行音乐的代名词。他和邓丽君、罗大佑一样,早已融入了青春音乐记忆的一部分,成为时代的象征。
第一次听到他的歌,我终于知道这个怪异男人真的给音乐长足了面子。从此我认识了摇滚,知道了原来歌还可以那么唱,舞还可以那么跳。此后的一段日子里,对于整个青春躁动期的我来说,迈克尔杰克逊给我的绝不仅仅再是视觉感官上的一次次刺激和漂白式的冲刷了。
终于,当这个神一样的男子离开人间后,在他短暂的音乐生涯中充满了太多的令人折服、惊叹的能力和无与伦比的魅力。这个22岁即成为世界上最受崇拜的流行音乐天王的白脸妖人,已经被我们中的一部分人用狂热的崇拜泪水腌成偶像,又被另一部分人用高傲的品位痛斥和遗忘。
我知道,这个男人一直被模仿,但一直没有被超越。
他打开了一扇门,然后虚掩着,在离开之余又仓促地关上,像一个生怕失去珍宝的小男孩。我知道,至此,流行再无“王者”,只有“偶像”,而没有王者的摇滚也只会坠入凡间。
别了!杰克逊,再见!摇滚。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