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3岁,上初二的时候,最喜欢的书是《哈利波特》,最喜欢的歌手是林俊杰,最喜欢的做的就是写东西。七年过去了,我仍然兴致勃勃地从电影院里出来,小心翼翼地把哈7的电影票夹到《死亡圣器》的书里,仍然每到离他发片的日子还很久就不断关注他的贴吧,博客,网站,仍然在他发片的时候,为他写一些文字。
其实是该庆幸,人一辈子,能有这些坚持,再远都不会觉得孤单吧。当初听他的第一首歌是《冻结》,最后《翅膀》成了每次去ktv必点的歌,《乐行者》是我第一次买的专辑,然后开始听流行音乐,不因为别的,就觉得好听,单纯的觉得,林俊杰的声音好听。
那时年纪小,胖子同桌不停对我说“JJ的声音好像女的”“人妖”,因为这个跟他打了好几次架。还有最喜欢的女生,因为她喜欢周杰伦,好像从很早就不知道是谁规定的,喜欢周杰伦就不能喜欢林俊杰,双J不能也不可能在一起,好吧,我就跟她分手了(当初的确很幼稚 )。
真正注意到JJ的创作是从第二张专辑《第二天堂》开始的,听音乐开始注意歌词本上的作词作曲,原来《江南》这么好听的歌,是JJ自己写的,能写又能唱,多有才华。好吧,我就要拿他做我的偶像。初中填同学录的时候,我就在偶像那一栏写上“林俊杰”,告诉我爸妈,告诉我朋友,告诉每一个人,我的偶像是林俊杰。
那年的《江南》,让整个华语乐坛都震动了,他开始变得家喻户晓,被更多人接受被更多人懂得,一个新加坡的单眼皮会唱会写很腼腆的男生。
之后的《编号89757》、《曹操》、《西界》,每一张我都按时预购,然后每天扳着指头算出版的日子,晚上窝在被子里听,一些抒情歌的就一边皱着眉头小声跟着唱,舞曲一点的就跟着学一些简单的舞步。当时还记得妈妈看到满抽屉里的CD说“你是现在小,等你大了,就不喜欢他了,因为都不追星了啊。”
“怎么可能,喜欢他这么多年,那是一辈子的事好不好!”我用了最大的声音吼出来反驳。
西界之后,我在他的歌迷网上认识了几个朋友,然后他们就居然一直陪伴我成长,为非作歹,成了生命中最重要的几个伙伴。西界之后,很多人说,林俊杰江郎才尽了,在走下坡路了,专辑一年不如一年了。很奇怪,我并没有觉得,这种感觉就像,放在床头柜上的巴斯光年,哪怕因为时间的缘故,头盔不知道丢哪里去了,身上有些掉漆,但是他还是安放在我的枕边,而且永远是那一副我爱的表情,说着 i come in peace。
你一直珍重的,无论他怎么变,进步也好退步也罢,都是你的,都是爱。《JJ陆》是我买的他最后一张碟,也是我上大一,18岁成年那一年,期间参加了他的签售会,跟他握了手,因为紧张,我的手跟冰块一样冷,我笑着问他,能不能在专辑上签个“乐”字(我的小名),他像个孩子一边写字一边重复着“乐乐乐乐乐”,好几个乐。
那一年后的许多天,我发现原来我已经被拉扯成熟了,不知道是不是应了妈妈当年的那句话,等我真正长大了,就不再追星了。
确实,我没有喜欢的男明星女明星了,好听的歌都听听,好看的剧就看看。我发现,原来喜欢自己身边的现实才来的痛快。我以为不再喜欢林俊杰,那个所谓的偶像,真的是儿时的一厢情愿罢了。
JJ快出《100天》的时候,我才注意到,又是一年发片日,上网特意关注了一下他的新闻,他声带受损,情绪失落到极值,甚至遗书都写好了。第一时间听了他的《第几个100天》,然后在某个晚上竟然把抽屉里买的他所有专辑都翻出来重新听了一遍。 “太商业化了”“以前的林俊杰再也不存在了”“就晓得拿生病炒作”
看到那些新闻,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大概是,自己的东西,哪怕不喜欢了,也不许别人亵渎,那段时间我就跟一些道貌岸然的人对骂,我大二,管它成熟还是幼稚,不管了。
最后我才知道,有些东西,不是不再喜欢,而是当喜欢已经成为习惯,甚至成为生命的一部分,才知道,原来自己一直都珍重的才是最不值得的,那些不以为然但是又在心底驻扎了一块地的东西,才是最重要的。其实,到现在我都没有买《100天》那张碟,大概觉得买碟只是为了当初的狂热,而现在只是作为一个已经长大的聆听者,能在一个小地方,全心全意地支持他,就够了。
2010年暑假,听了他的演唱会。刚唱到《翅膀》的时候,他就哭了,我没有哭,只是感触,满身的鸡皮疙瘩。2010年,12月8日。他又回来了,带着自选集,名字叫《她说》。
2010年,林俊杰的偶像MJ去世的第二个年头,周杰伦和林俊杰终于坐在一起合作了一曲B-BOX,还听八卦消息说他已经恋爱,对方是个还不错的女生,金曲奖他的精彩联唱,他的声音得到了最多人的肯定,看到他在采访节目里说自己已经成熟,听到他的声音比过去确实更加沙哑甚至厚重,说话都破音,不管是辛苦所致还是其他,我们每个人,都在变化。当初的那些人和梦想,现在在哪里。
《她说》自选辑。里面有我最爱的歌《当你》,看到歌词本上作词的张思尔,就想到第一张专辑,想到13岁的那个自己,胖小子,架着厚厚的眼镜框,赖在爸妈的庇护下,跟同桌打架的日子。里面有《一眼万年》,那个时候跟妈妈,一起看天外飞仙,古装剧多好,胡歌多好,仙剑多好,跟小学的兄弟们窝在家里的台式机玩《仙剑98柔情版》的日子多好。里面有《记得》,其实第一张专辑就已经唱过了,这首《记得》听的人都要哭了。里面有《爱笑的眼睛》,马栏山的谢娜总喜欢在节目里唱。里面有《只对你有感觉》,那年妹妹终于肯在我面前开口唱歌了,跟她在KTV点了好几次这首歌合唱,虽然现在大家都各自离散,很难再在一起争被子,争衣服,争吃的,但是这就是时间,人都是要长大不是吗。里面还有《她说》,新歌,却好像听过好几年的感觉一样。他在MV里说“有人听见他心底的声音,我想写的就是这样的歌”。什么样子的歌,唱遍了回忆,听着每一首,都好像把回忆一件一件翻出来。好早以前就期待,如果林俊杰把写给女歌手的歌自己拿来唱一遍,该有多好。那些送出去的歌就像走失的孩子,妈妈把他们找了回来,再自己带大的感觉,真好。
如今实现了,都回来了。就跟回忆,其实它永远都走不了。回忆之所以珍贵,因为随时都需要翻出来,才不会逃之夭夭吧。把所有新歌放进ipod,准备晚上睡觉前好好听一遍。
今年我大三,喜欢林俊杰的第七个年头,从《乐行者》到《她说》,从年幼的十三岁到充满梦想的二十岁。我想听的就是这样的歌,我想回忆的就是这样的回忆。不管今后岁月变迁,物是但人非,斗转或星移,都好感谢你,装满了我的青春。(文/皓宸or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