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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勃-迪伦:就算我再怎么努力也没法写流行歌

来源:时尚先生·ESQUIRE
2010年05月10日15:50
鲍勃-迪伦

  采访 Bill Flanagan 翻译 董楠

  刊于《时尚先生ESQUIRE》2010年4月刊

  有个婶婶总是来求我“鲍比,能不能为我写首歌,让我也上回广播吧?”真是烦死了。我只好说: “我写过,是你听的台不对。”

  我喜欢50 年代芝加哥布鲁斯里那种激烈的情绪, 充满力量与悬念。有种强烈的共鸣感,仿佛它们就发自你内心深处。它是活生生的。它就在这里,就像牙疼一样死死黏在你的脑子里。

  上张专辑《摩登时代》(Modern times) 里的歌都是尽可能狂野。新专辑《共度人生》(TogetherThrough life) 有点浪漫气息。

  创作歌曲时脑子里必须假想出某人作为听众,否则歌曲就没有意义。

  我的听众对我的创作似乎没什么共识。有人喜欢我最早的作品,有人喜欢第二时期的,有人喜欢我宗教时期的作品,有人喜欢哥伦比亚后派,有人喜欢拉斐尔前派。有人喜欢我90 年代以来的东西。我觉得我的听众现在已经不再关注我的新歌像什么时期的。他们能用一种更深刻的方式去领会它们的风格和实质,不再纠结这种问题。

  塑造形象能刺破表面上的东西,能让我感觉自由。举个例子,如果一首歌有鲜花、阴影和泥坑,在这里它们都是代表着它们的本质。这不是故作神秘,但我只能这样解释。一切都是它们本来的样子,或是它们的碎片。你得把它们调动起来,让它们发挥作用。

  最重要的是要置身险境中去了解事物。我想不管出现什么都是有其道理的,要慎重地选择这些东西。

  《 编年史》 (注:迪伦的自传,中译本叫《像一块滚石》)有它自己的节奏,我想大概是从音乐中产生出来的。

  我一直都在画画,但是以前一直没什么人感兴趣,也从来没人支持我做这个。可是最近我的画在画廊展出了,2010 年也许还会在欧洲某个画廊做个展览,现在我反而得拼命创作赶上进度才行。

  我只画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房屋、果园、树木⋯⋯它们可以成为任何东西。我可以把一盆水果描绘成生与死的戏剧。女人都很有力量,所以我正是按这种思路来描绘她们。我能在住在活动房屋里的穷人中找到下笔的对象,我也能画那些小资们。我不想对笔下人物做什么有社会意义的评价,或是去满足什么人的想象,到处都能找到重要的题材。我想这种本能是来自我成长于其中的那个民谣世界。

  怎样选择适合的艺术形式表达自己?这要取决于很多因素。主要是环境,比如当时天气怎么样。是万里无云的蓝天还是快下雨了。如果眼前出现的情景是一个女孩推着手推车,车上放着一尊雕像?这种情况下我可能会拿起画笔吧。她后面还跟着一只三条腿的狗?什么狗?西班牙猎犬、斗牛犬还是金毛?这也很重要。我会慎重思考。

  如果一个小伙子脑子里全是女人,那他最好还是(别搞艺术)当律师或者医生吧,私家侦探也不错。不过抱着泡姑娘这个动机选择职业本身就是错的。

  是啊,梦能把我们带进死胡同。所有人都做梦,一睡着就开始做梦。我一直都觉得它们是从潜意识里冒出来的。人们可以解析它们。只要醒来还能记得住,梦境就可以告诉我们许多关于我们自己的事情。有时候可以让我们看到危险和困境。

  我总是把“梦”和对未来的恐惧联系在一起。希望和恐惧一向都是一对喜剧组合。

  当然政治家也有政治家的梦想——梦想和野心。政治就是娱乐,政治就是体育,是给那些受过良好教育,西装革履的有钱人预备的。党派动物。政治家们都一样,都是可以互换的。

  民主又能奈政治何?政治制造的问题比解决的问题还多。政治可以成为反创造的势力。真正的权力掌握在一小群人手中,我不觉得他们有这个资格。

  我看过奥巴马的《我父亲的梦想》,当时还很打动我。他的背景很有意思,像个虚构的小说人物,但他是真人。他的写作风格很能在很多方面打动你。让你觉得感同身受,这是很难做到的。他常常讲一些非常惊人的事情。比如他写他和一群人一起看着博物馆的玻璃柜里陈列的头骨标本,他就想周围这些人是否意识到自己有可能是在注视着自己的祖先。

  看了他的书你就会觉得政治这个行当真不是人干的。我记得他在华尔街投行干过一段。但是他可能干不了别的。看了这本书你就会觉得是政治的世界找到他头上的。

  我不知道他能不能当个好总统,也许他能做到自己最好的程度吧。大多数当上总统的人上任时都有最好的意愿,最后灰溜溜地下了台。约翰逊就是个好例子⋯⋯尼克松、克林顿也算,还有杜鲁门。这就像飞得离太阳太近,结果被烧死了。

  美国南方的空气中充满零散的鬼魂与幽灵。他们凄凉地尖叫着。就好像被困在一张古怪的大网,天堂与地狱之间无法栖息的炼狱,不能生也不能死。仿佛在自己最荣耀的时期被夺去生命,但仍渴望着告诉别人点什么东西。整个地方都有这种氛围。

  我是个神秘主义的人。我想是因为土地、河流、森林与广大的空虚的缘故。土地创造了我,我是个无法无天而又孤独的人。就算在城市之间旅行时,我也觉得还是在空荡荡的地方更自在。但我也热爱人类,热爱真理,热爱正义。我想我有双重性格。我更喜欢冒险,而不是人际关系。

  灵感不会从天而降,一旦发现就得把握住。我知道自己有点困在80 年代,我在努力挣脱。

  “ 滚石”永远都是世界上最棒的摇滚乐队。后面那些金属、说唱、朋克、新浪潮、流行摇滚等等都可以从滚石找到源头。他们是第一支也是最后一支这样的乐队,没有人能做得比他们更好。

  50、60 年代的专辑当然非常重要。这是真正的音乐的最后一个盛世了。因为70 年代人们就开始玩电脑了。我还是更愿意听早期那些歌唱死亡的浪漫歌谣。至于写歌,我希望能像伍迪•格思里(Woody Guthrie)和罗伯特•约翰逊(robert Johnson) 那样写歌。那是超越时代,永恒的歌曲。

  在我的歌里,痛苦确实是爱情不可少的一部分。痛苦、性、谋杀、家庭,它们都有一席之地。还有荣誉、仁慈。得把这些都包括进来。

  歌手当然也可以像演员那样表演一首歌,但你演得越卖力,离真相就越远。很多歌手这样做了一段时间后就迷失了自己。唱了一段“我是这个国家的养路工,”就真的开始检查路上的大坑了。

  希特勒死的时候我大概四五岁。我从来没能真正理解这件事:一个失败的画家是怎么变成一个操纵上百万人的疯子的。这里肯定有些窍门。我的意思是,创造了他的那种力量肯定非常巨大。现在回头来看还是很费解。为什么是他呢?这人根本就是个蠢货,外貌和诸如此类的东西没什么特别的。但希特勒肯定知道点什么。他知道人们不会思考。看那上百万崇拜他的人们的面孔,你会发现他激发了人们的爱。真是又可怕又可悲。那是语言的火炬,指引他们乐于追随他到任何地方,对他忠诚到骨子里,结果他把他们带进坟墓。

  我写歌时会遵守规则。有时候我会在一首歌中改变范式,但歌曲的结构还是有它自己的规则可循。我把各种方式结合起来,看看效果怎么样。我的探索范围是有限的。有些音乐类型的程式太复杂了,我可不愿意和它们沾边。

  与人合作写歌的过程,就像开车,有时候你得从方向盘前面让开,让别人来开。

  我不像同时代那些巨星一样,以过去的方式演唱怀旧经典,就算我想也做不到。那些人都是有流行金曲的。他们以反抗体制起家,如今已经掌握世界了。他们的歌已经成了兴高采烈的歌、晚宴派对的歌。成了主流的一部分,到处都是。我的东西和那些人不一样。达特里、汤申德、保罗•麦卡特尼、“沙滩男孩”、埃尔顿•约翰、比利•乔⋯⋯他们都做过完美的专辑,所以他们现在也得完美地演绎它们,就像人们记忆中的样子。我的专辑从来都不完美。所以想复现它们也没意义。不管怎么说,我从来都不是主流艺术家。

  我也不知道自己算什么类型的艺术家,也许是拜伦风格的吧。我起步的时候,主流文化意味着桑纳塔、安迪•威廉姆斯、《音乐之声》那些。我当时就与这些东西格格不入,现在还是一样。我有些歌是红过,但那都是别人唱红的。

  我并没有尝试过融入主流。我来自民谣音乐的传统,那是我的母语与原型美学,是我创作的动力。就算我再怎么努力也没法写流行歌。不管流行音乐的风潮是什么,我当时做不到,现在也做不到。

  人们有不同的感情层次,特别是年轻的时候。回望过去,我觉得我受的大部分影响可能会被人觉得是很怪异的。那时候大众传媒还没有压倒一切的力量,于是我迷恋那些巡回演出的团体:蓝草音乐歌手、表演套索杂耍的牛仔、欧洲小姐、长胡子的女人、人妖、驼背、矮人、吞火的人、教师和布道者、布鲁斯歌手。一切就像是发生在昨天一样。我和这些人非常接近,我从他们身上学到了尊严与自由。还有人权、公民权利、怎样保持自我。偏离大路的地方才有真实的力量。至少我是这么觉得。当我离开家乡,这种感觉也没有改变。

  是啊,我知道我卖出了上百万张专辑,我自己也觉得很神奇。

  现代世界的疯狂风潮会践踏那些(20、30 年代)老式的精致音乐。就算它们挺过了摇摆乐(Swing)与爵士乐的冲击,也顶不住说唱这一关。经济和社会都在变化。世界大战、股市崩盘、大萧条、性革命、大型音响系统、techno-pop 音乐。经历了这些还有什么东西能存活下来?我喜欢那些老的钢琴抒情歌谣。在家乡的时候,安静的夏夜,走在黑暗的街头就能听到这些歌曲从门窗之后传来。家中的母亲和姐姐在唱着这些歌。我在《夏日时光》那首歌里确实很想唤起这种感觉。

  我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是该做新专辑了,只是有时候觉得如果现在不做,那就永远也不会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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