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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杰所属唱片公司被告侵权 个人暂未受牵连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0年09月17日09:57
林俊杰代言某运动品牌
林俊杰代言某运动品牌

  本报讯 (记者程雪超) 由林俊杰代言的某运动鞋服品牌近日在北京召开发布会,宣称将状告林俊杰所属唱片公司侵权,正式对海蝶公司在林俊杰成都演唱会期间的侵权行为起诉。

  对此,海蝶唱片三缄其口,截至发稿时仍未作出回应,林俊杰宣传及经纪人均表示对此事目前不便发表意见。至于林俊杰是否会受连累而被推上被告席,该品牌表示暂时没有这个打算。

  该品牌称海蝶公司擅自借林俊杰“I AM”世界巡回演唱会成都站宣传其他运动鞋服品牌,给该品牌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和商业损失。而林俊杰与该品牌于2005年签订代言合同,双方最新的合同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此次海蝶公司的侵权行为正是发生在合同期内。

  当被问及此次林俊杰是否会被推上被告席时,相关人士表示暂没有这个打算,“为保护代言人林俊杰良好的形象,在侵权行为发生后,我们一直希望能够通过沟通解决问题。但善意的沟通并没有能够取得预想的结果,迫不得已我们才采取法律手段。”当被问及是否会通过法律手段阻止林俊杰演唱会进行时,该品牌相关人士表示并没有这个打算,称“艺人自身形象越好,对我们越有利”。

(责任编辑: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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