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是一个典型的长尾产业。”美国一本新出的WEB2.0营销书里如是说。所谓“长尾产业”,意思就是,市场不仅仅在大明星(头),也在于尾巴那些小众,头大固然好,但长长的尾巴也藏有不可忽视的惊人财富。尤其是,在“头”已经极大萎缩的当下,谁能尽可能长的抓住“尾”就有可能占据未来音乐产业的主动,开启音乐的新时代。
虽然美国的“长尾理论”不一定适合中国国情,但毋庸置疑的是,“中国国情”本身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个比较显著的例子是,相对十年前,唱片市场已经严重衰退,根据今年的数据,台湾地区排名销量排名前十的唱片,卖得最好的罗志祥也不过15.5万,而这个数字在十年前是50万。唱片销量不好,盗版和下载固然是重要因素,但同样重要的因素是,随着互联网产品的飞速发展,歌迷获取音乐的渠道极大丰富,大家已经从过去的从电视、杂志、电台的被动获取转变成通过各种互联网产品去主动获得音乐,在这个过程中,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被开发出来,不再向过去那样盲目从众、被动消费。(这是大明星生产赖以存在的基础)
另一个“主动性”表现在大众参与音乐的热情上。如果说传统音乐产业中,歌迷参与音乐的方式主要是买唱片、开演唱会和追星。那么现在的音乐爱好者,更愿意亲身加入到“玩”音乐的过程中来。这个“玩”,不仅仅是买和听,还包括参加选秀、自己出唱片、自己办演出或上传自己写的歌曲到网站跟朋友“分享”,甚至可能只是把自己对音乐的热爱写成字条跟很多人一起贴在墙上。他们中的一些人当然是希望因此被发掘出来也成为明星,但更多人是在体验“玩”音乐的快乐。
在国外,Myspace曾经因此一度成为行业标杆,在国内,我很多朋友都有自己的“豆瓣音乐人”(现在叫“小站”)。再举个例子,今年年中,Sam和Tony两位年轻人创办了一个叫“友谊唱片”的厂牌,随后办了一个叫“亚洲回响”的巡演,先后在北京、上海、成都、广州等地做了近50场演出,参加的乐队都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众乐队。从联系乐队、安排演出、印制和发放宣传品,全部自己动手,所有费用也有两人自己承担。这么“疯狂”的歌迷,各地有很多。对他们来说,图的就是一个“玩乐”,而未来的市场就在这个“玩乐”之中。
相信这就是为什么虽然音乐产业持续低迷,但音乐品牌营销却日益兴盛的根本原因。越来越多的品牌借音乐的名义来办各种活动,因为他们发现了大众的“主动性”。而在林林总总的各种品牌营销中,红牛新能量音乐无疑是最切合时代脉络的一个。在这个项目中,音乐受众被最大程度的开发出来,并与产业、音乐人和媒体之间发生了深入的互动——歌迷和独立音乐人通过搜狐音乐上传自己创作的音乐、业内著名音乐人为幸运儿指导并录制唱片、光线传媒和搜狐音乐提供宣传和展示的平台让他们被大众听到,而这一切被五个有趣的“主题”串联到一起。一个前所未有的立体营销模式就这样诞生了!
据统计,红牛新能量音乐计划收到歌曲15000余首,电视曝光共计10466次,覆盖人口10亿,超过30家试听网站推荐,421家电台音乐节目轮番播出,新媒体发稿共计1180篇,转载超过44200篇,搜索“红牛新能量音乐计划”逾665000条。无论这些数字是否能帮助“幸运儿”们大红大紫,是否能影响产业进程,但至少大家在这个过程中都充分享受到“玩”音乐的快乐。而我们这些旁观者从中看到了音乐新时代的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