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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日阳刚向汪峰道歉 音著协:汪峰做的没错

来源:搜狐娱乐
2011年02月12日01:09

  搜狐娱乐2月11日讯 (徐丹岚/)因翻唱《春天里》而走红网络并亮相春晚的农民工组合“旭日阳刚”昨日遭原唱者汪峰的“禁唱”。旭日阳刚经纪人“委屈”声称已被汪峰方面告知,今后不得再在大型演出以及商业活动中翻唱《春天里》;汪峰随后“反击”,在一篇5000多字的博文中,细数了“禁唱”事件的前因后果,并痛斥旭日阳刚幕后团队“各种无耻的炒作与和阴险的利用”。

  面对“禁唱令”,昨晚对此事并无回应的“旭日阳刚”终于在微博开腔,连发4条连连道歉,并再次致谢汪峰,“除了唱歌,这个圈子里的许多东西我们真的了解的太少。汪峰老师始终是我们音乐道路上首先要感谢的人。希望回到北京之后能当面跟汪峰老师道个歉,那样我的心里能好受一点。”

  就此“禁唱”事件,搜狐娱乐昨日也连线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刘平。其对汪峰的维权行为表示理解,同时也指出了在目前执法力度欠缺的著作权环境下,音乐创作者面临困境。

  旭日阳刚:对圈子了解太少 汪峰于我们有恩

  在微博中,旭日阳刚坦言这则负面报道让他们“心很乱”,连连致谢汪峰,并称其“有很大的心胸”。“今天出了一件很不好的事情,我心里到现在都很乱。网上一篇‘旭日阳刚不能唱《春天里》’的报道估计大家都看了。 因为种种原因,这篇报道给汪峰老师带来了一些负面的影响,我觉得对汪峰老师不公平。我(刘刚)和王旭大哥从开始在通道唱歌到后来上节目一直唱汪峰老师的歌,确实是因为发自内心的喜欢,汪峰老师也一直在帮助我们,从上海演唱会到后来的央视春晚,这些都是需要很大的心胸才能做得到的。任何人指责汪老师都是不应该的。”

  旭日阳刚还为自己的版权意识淡薄连连道歉,希望网友停止对汪峰的质疑。“我文化程度不高,我和王旭大哥也都是很简单的人。除了唱歌,这个圈子里的许多东西我们真的了解的太少。现在出了这件事情,我只能对汪老师再次说感谢的同时,真心说一声对不起,也希望一部分歌迷或者网友,停止对汪峰老师的攻击。饱汉一斗,饿汉一口,那时候我们是饿汉,可汪峰老师当时给我们是一斗,他始终是有恩于我们的。不管今后如何,我和王旭大哥也都不是不懂感恩的人,我们的感恩都是发自内心的,汪峰老师的始终是我们音乐道路上首先要感谢的人。希望回到北京之后能当面跟汪峰老师道个歉,那样我的心里能好受一点。”

  网友:汪峰“太小气” 音著协:维权合理

  “禁唱”消息一出,旭日阳刚经纪人看似“委屈”,汪峰发表5000字博文维权得大义凌然。对此,网友也是热议纷纷:有人称汪峰太小气,“看到旭日阳刚红了不平衡”,也有不少网友赞同汪峰维权合情合理,“保护知识产权,商业行为按商业规律办”。

  对于舆论两极化态势,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刘平也有一番解读,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作为《春天里》的原创者,汪峰有权禁止旭日阳刚禁止不得将此歌用以大型演出以及商业活动。“这就跟我有辆自行车,借你骑了很多天,现在要还了。这辆自行车是我的,我有权处置。我怎么处理是我的事,别人无权说三道四。”

  汪峰:版权保护有漏洞 音著协:执法欠缺

  眼看商演价渐长的旭日阳刚一路要将《春天里》翻唱进行到底,汪峰在博文中除了对旭日阳刚幕后团队“版权意识淡漠”的行为颇感无奈外,也对相关版权法律规定不能保护创作者利益提出了尖锐的质疑,“根据相关规定,当创作者身为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员的情况下,他(她)所创作的作品被允许任何人在任何形式的演出活动(包括商业行为)中,在没有任何监督的情况下任意使用,如果自觉申报商业收入,由邀请方付相关费用给协会,再由协会分配给创作者。换言之,如果没有任何监督、核查和自觉性,无论次数以及价值都无从考证,任何人可以随意使用。”

  对于汪峰提出的质疑,刘平坦言维权困难在于执法力度不够:“我们国家相关法律从立法角度来说比较健全,欠缺的是执法方面。司法执法力度不够,盗版侵权比比皆是,原创作者权益保护不到位,这些都是历史问题。”

  的确,音乐人要求维权已不是新鲜事。据了解,最眼前的一桩就在今年年初,谷建芬与乔羽、赵季平、徐沛东、阎肃、印青、孟卫东、三宝等13位国内著名词曲作家联名向各界演出商发起保护著作权人的法律声明要求,他们的歌不能再“随便”唱,而要事先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支付合理费用,希望改善内地著作权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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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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