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落·原因剖析
数字音乐大行其道唱片被网络宣判死刑
“可以说是网络宣判了唱片的死刑。”十二乐坊经纪人王晓京说。
自从网络下载成为流行,人们就形成了一种惯性思维:从网上下载什么都应该是免费的,音乐也不例外。根据国际唱片业协会2008年的统计,中国数字音乐的盗版率已超过90%,导致实体唱片销量逐步走下坡路。
崔健的经纪人尤优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传统的唱片业从一开始,就遭受到盗版的严重冲击,很多歌手、公司从一开始就无法靠唱片赚钱。进入互联网时代后,传统唱片的销量更受冲击,以前的几百万张唱片销量,现在想都不敢想。
“崔健的专辑《新长征路上的摇滚》销量,盗版、正版加起来超过千万张,但是崔健本人根本没拿到那么多版税。”尤优说,“比如发行公司可能反馈这张专辑还有库存,但实际上早就再版了,但是我们并不知道。”
“内地应该加大版权保护的力度,这对整个唱片业以及相关行业来说都是迫在眉睫的事情。我们跟国外版权公司合作,都会阶段性地收到一个很详细的使用清单,国外这方面要规范得多。”尤优说。
音乐人拿不到钱版权问题是关键
据统计,2010年网络音乐收入23亿元,无线音乐收入20亿元,大型演唱会收入13.2亿元,电信运营商的音乐增值服务收入279亿元,但回到内容制造商的不足2%。而2010年的电影票房不过100亿元,却有40亿回到了内容制造商。
唱片公司资深宣传苗伟说,大众的音乐消费模式已经转变了,这些收入和艺人、创作者之间缺乏良性循环,导致收益无法到达作者和唱片公司。
宋柯表示,唱片公司已经成为整个产业链中的弱者,完全不具备跟互联网企业和运营商叫板的实力,如果不能通过强有力的资本整合,拥有市场份额35%以上,那么国内唱片公司基本上只有两个抉择——要么倒闭,要么转型。
宋柯认为,除了商业模式的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是在CD之后,目前还没有更好的音乐产品。MP3是一个过渡,虽然比CD更方便,但无论从音质上还是创新性上都有很大的缺点,因此还需要有一种或者几种新产品,让消费者愿意从互联网上购买,愿意去花这份钱。
国家音乐产业基地总裁许晓峰认为,唱片消费不再是主流,可能会与黑胶一样成为收藏品,音乐本身不会消亡,但需要新的播放格式。
“一种新载体的出现对于好音乐来说,是有好处的,它可以重新被卖一次。最关键的就是行业的正版化。不一定是听众付费,而是应该谁获利谁付费。”许晓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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